第二百五十四章 簽約公司

文森是好意。

在之後MV也拍完之後,除了報酬按照標準又提高一些。

也希望購買版權。

在美國版權是很注重的,不用說了。

因為水星唱片算是環球唱片的子公司,所以環球唱片副總裁,是文森的父親tim的關系聯系到的。希望簽約顏煌成為環球唱片的歌手。為什麽說文森是好意?

金仲早就表示過顏煌的發展,因為他的年輕和才華。不想局限在國內甚至亞洲。除了之前的《beautiful.girl》已經證明顏煌有在歐美發展的潛力,這首《see.you.again》更是證明了他的水平。

尤其他才18歲而已。

環球在全世界各地都有分公司,比如早期港台很多歌手都是簽約環球唱片。而這次甚至顏煌是直接簽約總部的,不可謂不是個好機會。

但是金仲開心的同時,愈發證明他的能力。他隱約透露,正是因為環球是大公司,很多知名全球都有影響力的頂級歌手都表示過不滿。因為自己創作的歌曲作品版權,居然都要屬於唱片公司。解約的話,自己甚至都沒法擁有自己的歌,或者都不能唱。

當然只是隱約聽說,而且只是表露不滿。

沒有知名歌手鬧到糾紛的程度,不過也是給顏煌提了醒。

而實際上文森的意思還有一點就是,你想在歐美發展,尤其一個純粹的外人,還是亞洲人。歷來幾乎沒有成功的。

最起碼來說,唱片公司在包裝上,宣傳上,以及處理當地一些事物的能力,是你無法或缺的。

不說以後發展,就說《see.you.again》這首歌。

你簽約環球後替你做宣傳規劃還有安排,和不簽約環球所獲得的名氣還有人氣的影響力,完全是天差地別。

所以文森得知兩人的顧慮,非常理解,但也無能為力。

因為正是在乎版權,所以唱片公司也不全是霸權條款。

好不容易推廣宣傳運營一個歌手成為頂級,有了知名度賺錢了。如果自己創作的歌版權還在歌手自己手裏,付點違約金拍拍屁股就走,一個兩個三個都這樣,成熟的市場又混亂了。凡事都有利有弊。

所以如何權衡,顏煌和金仲自己考慮。

“我考慮個shit!!”

顏煌還考慮什麽?直接問文森:“你就置身事外了?!”

指著文森:“你是我團隊的!!我沒拿你當外人,和金仲那麽慣著你。這時候你分什麽內外了已經?!”

文森哭笑不得,但也很感動顏煌從始至終對自己的幫助,也真的沒把他當外人。

他就真的當做是自己事去思考。

坐在自己房間的床上,此刻自然已經是拍完MV之後的事。

這些是和速激7劇組的業務,都完成。此刻是說顏煌要簽約環球以及賣版權的事。

不過到底是土生土長的西方人,他肯定是贊同顏煌版權賣給唱片公司並且簽約環球。

“不管怎麽說,紅起來你再考慮版權歸屬的事。”

文森看著金仲:“都還沒紅呢,想那麽多還太早。金仲你說呢?”

金仲思考著,看著顏煌:“你借著環球的力,加上自己的本事,真的能在國際市場占有一席之地。那你回國就已經是鍍金了,到時候想賺錢哪怕完全放棄國外市場都賺得足夠。”

文森是最知道顏煌自己國內公司,也是開口:“我從來都知道,做藝人為了就是名利。但在你眼裏,更偏重名而輕利。紅起來怎麽都好說對吧?”

顏煌搖頭:“道理是這個道理。”

文森開口:“還有。其實母帶錄制版權,如果歌手上升到一定地位。唱片公司會還給他的。因為身價地位不同了。現如今你肯定沒有這個資格去談……”

顏煌打斷:“我就是這個意思。我是說現在給沒問題,自己要對自己有準確定位。但未來如果有一天我成功了,可是合約簽太久……”

文森撓撓頭:“這也是。肯定不會簽短約的,你們國家合約年限比較混亂。多久的都有。我們這邊幾乎就幾個年限。短中長。”

金仲看著文森,突然開口:“我有個折中的辦法。”

兩人看著他,金仲笑:“水星唱片不是環球子公司嗎?版權給文森父親的公司,我們都放心。”

顏煌笑:“支付婊是吧?不直接交易,給第三方?”

“對啊!!”

文森拍手:“我還妄稱喜歡你們國家的快遞和外賣業務,自己都忘了這一點。”

看著顏煌:“至於其他的經紀約還有唱片約,就都給環球唱片。而且放心,你想放棄國外市場回國賺錢,環球都不答應。”

顏煌起身:“文森。以後你願意回國還是願意在我們國內隨你,但我想我在歐美的事業,你全權處理了。”

金仲點頭:“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