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組團(第2/2頁)

Vincent用純正又特別聽不出是外語的普通話笑著開口:“我喜歡換一種方式生活……”

文森舉著酒杯眨眨眼。

“呵。”

顏煌點頭:“非常好。”

文森也聳聳肩,顏煌好奇:“你普通話說這麽好。”

文森點頭:“所以我有信心你的英文口語可以更好。”

顏煌看著金仲,金仲示意顏煌:“我建議,你要一生保留他。除非特殊原因,而不是說用不著。”

顏煌開口:“教我口語?翻譯?”

“不。”

金仲開口:“錄制專輯,以及交流。你英文底子不錯,但想進軍歐美歌壇甚至影壇,語言必須要非常過硬才行。是非常過硬,唱歌聽不出來,最好說話也聽不出來。”

顏煌皺眉:“美國和我們國家也差不多,國土面積大,人口也不少。肯定有方言吧?”

“yeah~”

文森開口:“你說的對,不過我們也有所謂的美式標準口音,也就是你們的普通話。而且嚴格一點,當你的英文歌曲如果經過我以及找來一些純正美國人聽過之後,聽不出是一個忠國人再唱歌,才可以發行。”

看著金仲:“這是你的要求。”

顏煌失笑:“昨天我們才說國內還沒……”

“早晚的事。”

金仲開口:“你還能等要發行英文歌的時候才去練嗎?而且我們已經定了這個目標,就要早做準備。”

顏煌看著文森:“你確定不回國,或者薪水方面……”

“他是富二代。”

金仲打斷:“比我還富。真正的富二代。”

文森攤手:“享受最好的生活,等著我父母將遺產給我。”

顏煌指指他:“不孝啊。盼著自己父母……”

“no,no。”

文森辯解:“我還是學聲樂和音樂制作,在你這裏可以做很多事。所以我才在這裏找工作。滿足我基本生活就可以。我沒什麽夢想,留在忠國生活就是我的人生目標了。只是我一個外國人,又沒有特長和才能。又不想那麽早回家繼承家產,這個工作非常適合我。只是希望你能一直雇傭。”

顏煌點頭:“好,先十年吧。”

文森笑著:“可以。”

其他就不用多說了,只是顏煌想著,好像還差一個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