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這都是花錢請來給我送人頭的(第2/2頁)

5月16日,海牙國際海事爭端仲裁庭。

顧鯤作為被申請權利人,跟著索菲雅一起上了庭,他帶來的馬仔也在外面,隨時可以等著傳喚。

看台上,擠了不少看熱鬧的西方媒體,這讓顧鯤很興奮。

這都是出名和哄擡物價的機會呀,還安全。

“嗯?不是說好了主要是菲律賓人和西班牙人的有關部門質疑我們的文物來源麽?怎麽今天先應訴的是秘魯和玻利維亞的有關申請人?”

坐到仲裁庭裏之後,顧鯤才臨陣磨槍,看起那堆唐佳幫他現場口譯的材料,發現了這個問題,於是就咨詢索菲雅。

“放心,這兩個國家是開胃菜,今天上午就能秒殺,所以我沒通知你,走個過場而已——他們本來都不想質疑的,是我稍微給了他們一點私下的好處,請他們來送人頭的。”索菲雅智珠在握地說。

不久之後,仲裁官就宣布開始走流程,“控方”代表嘰裏呱啦了一陣,出示了一些證據。

主要大意就是說:顧鯤撈起來的那些要賣的文物裏,那些“通巴加”黃金面具,顯而易見是玻利維亞這塊領土上、古代印加文明的產物。

同理,顧鯤賣的那些印加玫瑰手串兒,也是秘魯地區古代先民制造的文物雲雲。而且還說這些東西當初就是被西班牙殖民者武裝掠奪走的,不是問印加先民合理買賣的,所以原始階段就不屬於善意取得,顧鯤也不應該適用善意取得。

而顧鯤呢,就在索菲雅的指點下,輕飄飄幾個觀點反彈回去:

“我想請問,今天自稱代表秘魯政府、玻利維亞政府有關部門,來進行抗辯的原告方,你們代表的是當年的印第安人組建的政府麽?能代表印加文明的繼承者麽?

他們國內的國民相關政策,連大洋國和加拿大的印第安保護/“第一民族”保護都不如吧?要抗辯,找個主體資格適格的純種原住民社團來申請吧,而且請證明該原住民社團與我打撈文物原產者之間的關系。”

這番話顧鯤本來是想不到的,但索菲雅給他的稿子裏都寫好了,他照著念就是。

一言以蔽之,就是抗辯方主體資格都不適格,你壓根兒沒資格來管這個事兒!沒資格當原告!

這番一邊倒的精彩交鋒,連旁觀席上的荷蘭、德、法記者們都覺得很有道理,稍稍起哄附和了一下,讓仲裁官不得不敲了幾次小錘子,維持秩序。

“是啊是啊,他們本來就是西班牙殖民者的後人,獨立後搞的政府,居然有臉說那些東西早年是西班牙人掠奪的,那不就是他們祖宗掠奪的嘛。”

“太搞笑了,殖民者的後人偽裝成給原住民後人伸張正義,哈哈哈,逗死我了,這是今天最好的喜劇新聞。”

“今天的報道上,可以引用維克多·雨果的犀利名言諷刺一下,報道效果絕對好。那些殖民抗議者也有臉說這些,他們就跟130年前沖進圓明園燒殺搶掠的野蠻人沒有區別!”這麽想的顯然是一個文縐縐的左翼法國記者。

法國記者都是出了名的敢懟這方面的事兒,只要有新聞轟動效應,能讓記者出名,懟自己的祖國也是沒問題的——就像當年雨果就敢懟沖進圓明園的野蠻人同胞。

何況今天懟的是其他外國人呢,法國記者就更沒有心理障礙了。

顧鯤看著場內的氛圍,對這一切非常滿意。

“幹得不錯,索菲雅小姐,我都想包你專門做我的長期律師了。”

“別得意,這只是開胃菜,趕緊把我給你的台詞預案再看看熟練!”索菲雅毫無表情地、很專業地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