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今晚請去拿手機(第2/3頁)

“那依你看法,龜田要是承認殺人的話,會判幾年?”

村上繁奈沉吟了一下:“死者只有一名,而且證據不足,他主動承認的話,算是認罪態度良好,有悔改之心,大約會判八到十年吧?我不是律師,說不好的,北原同學。”

北原秀次搖了搖頭:“我估計頂多判七年,請個好律師,演技好一點,騙騙法官和陪審團,可能還用不了七年——按最低量刑,殺人罪是五年,比巨額盜竊罪還要少,這個人不傻,知道怎麽才對自己最有利。”

殺人和盜竊,對一般人來說都是社會性死亡,都是名譽崩潰成為犯罪分子,那龜田義正只需要考慮自己幾年能出來就行了。

村上繁奈當警察,肯定了解一些基礎法律知識,想了想還真沒錯,搖頭道:“日本的法律總覺得哪裏不太對的感覺……”

兩大法系拼起來的四不像,當然感覺不對,不過北原秀次沒糾結這問題,只是把話題重新拉回了正軌:“抓他的現行,抓到了讓他自己選,是準備按盜竊罪伏法還是以殺人罪伏法,而且他就是要選盜竊罪,那有殺人嫌疑的情況下,十有八九會從重判罰,十年牢他是坐定了,相反,他供認了殺人罪,錢財反而成了動機,認罪表明有悔過之心的話,用不了十年就能出來。”

北原秀次說完自己的打算,自己都感覺日本法律果然有些無厘頭,但沒辦法,現實就是這樣子,一時也改變不了,不過感覺釣魚執行應該能行——先把兇犯抓起來,到時就看檢查官和龜田的律師怎麽商量了。

人應該適應環境,不該讓環境來適應人,所以,哪怕再荒謬的事也要幹!

村上繁奈仍然遲疑不決:“但龜田殺人了啊,他要是真認了盜竊罪怎麽辦?”

“那他就準備好比殺人多坐幾年牢好了,而且可以繼續追究他的殺人罪,申請補充搜查,所這裏每一寸都翻過來,看看能不能再發現線索!”北原秀次無所謂地說道,對他這種實用主義者來說,把罪犯送進牢裏就行了,名義什麽的無所謂——當一天警察也要好好當,算是不錯的人生體驗。

他沒勉強村上繁奈的意思,又笑道:“這畢竟是您的案子,您拿主意,怎麽處理我都沒意見。”

村上繁奈沉默了一會兒,輕聲問道:“要是北原你做了警察,就會這麽做嗎?”

“是的,如果這案子是我的,我就會這麽做。”北原秀次肯定地說道,他的性格不喜歡做無用功,要是把一堆疑點交給檢查官再被打回來,不如換個罪名把犯人辦了。

“要是北原是受害者家屬,會認同警方這樣辦案嗎?抱歉,我不該這麽問的。”村上繁奈好像進入了拷問道德的環節——如果現在能證明龜田殺人了,那他就沒機會去盜竊了,而且萬一龜田真認了盜竊罪,那中山介信不就白死了嗎?

北原秀次一笑:“不會認同,我會親手殺了他。”

假如是小蘿蔔頭遇害了,那沒得說,窮近一生的時間,追到天涯海角,他帶著雪裏也要找到兇手,把兇手親手一寸一寸活剮了,這沒得商量。

殺人償命,這才是道德,這才是正義,去特麽的法律。

當然,他又不是中山介信的親友,那他覺得他也沒義務非去弄死龜田給中山介信報仇,那是中山介信妻子和子女的責任和義務,所以,也就當一天警察就抓一天犯人,勉強算是路見不平踩一腳,狗拿耗子多管一下閑事了。

或者說,不管也行,讓正經的警察和檢查官來處理,他過會兒把警服一脫,就又恢復高校生身份了,這事和他沒半點關系。

他其實對當正義大俠沒興趣的。

村上繁奈嚇了一跳:“北原你不能這麽想!怎麽可以有殺人的想法?!那你本身不就觸犯法律了嗎?”

北原秀次也不和她爭辯,笑道:“村上刑事,我開玩笑的,我當然相信法律能主持正義。”

村上繁奈微微放了心,但不開心道:“不要開這種玩笑,這不好。”

“我知道了,抱歉。”

村上繁奈沒再說話,捏著手機猶豫了片刻,終於把手機又裝了起來:“我讓鑒識課的人把手機放回原位,把現場恢復一下。”

她決定按北原秀次的方法辦,畢竟龜田冷靜又狡猾,她真沒信心找到殺人罪的鐵證,對方有很大機率逃脫法律的懲罰,但放過這個人她也不甘心,感覺很憋屈——她下了決心,反而不合適把北條三信再叫回來了,決定親自冒一次險。

不行就不當警察了,反正早就不想當了,直接想辦法轉職成家庭主婦。

她轉身去安排鑒識課的人員,而北原秀次整了整衣服就奔著龜田義正去了,那裏龜田義正的上級來了——大概怕死了人傳出去影響以後出租房子,只來了兩個穿西裝的男子,這會兒龜田義正正在拼命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