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75章 諒解??(第2/2頁)

二者皆有!

那麽要死要活的場面,當然比梁雪說的要不堪。

但也確實有另一個原因——如果林家願意出諒解書,林躍就認下是主謀,梁藝是從屬,這樣梁藝就十之七八能夠輕判。不然以這個案子涉及的數額,梁藝10年左右是要的,林躍更是無期徒刑——也就是二十年都有可能。

兩全其美的方案。

“沒有我簽名,那份諒解書怎麽會有用?你們代我簽了?”林海文突然想到一點。

“沒有,他們是說一定要你的名字,但是……所以是你爸寫的。”

但是什麽,無非是林海文不會願意簽這個諒解書,以他們對林海文的了解,林家越是這麽上門來鬧,他越是不會同意讓步,至於梁藝,林海文明顯不會願意為她破例。

林海文聽梁雪說完,倒是松了一口氣,這要是他們真的偽造簽名,那就是作偽證,是要負責任的。

至於現在,林海文暫時按下。

果然,公訴人對這份諒解聲明提出了質疑,對於那些畫的買家,願意諒解的當然不會是全部,沒多大用。而被侵權的林海文方這一份,因為沒有林海文本人簽名,公訴人也認為不具效力。

照理說林海文會被征詢作證的,不知道是出於什麽考慮,也沒有人通知他。

也許是臨川地方上想要低調處理,也許是公訴方認為沒必要,反正不是本人寫的,法庭不會采納,甚至還可能有人不想把林海文再弄進來折騰,總之法庭直接詢問辯方有沒有補充材料,可以證明侵權直接受害人,也就是林海文本人,對林躍有諒解意圖的。

那當然是沒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