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接盤的問題(第2/2頁)

她說到這裏,將面前的一摞資料推給馬修,“這是我收集的相關資料。既然紮克·施耐德打算自費拍攝一段影像去打動弗蘭克·米勒,你就配合他好了。我已經跟紮克·施耐德談過了,你要跟他簽訂一份協議,如果影像成功了,按照一定比例出資買下改編權;要是失敗的話,你除了耗費一點時間,也不會有大的損失。”

海倫·赫爾曼說得這些,馬修早就想過了,雖然他非常想要推動這個項目,但最迫切的人還是紮克·施耐德,紮克·施耐德急於向好萊塢乃至全世界的電影圈子證明,自己那種獨特的風格可以成功!

所以,到現在為止,他除了出主意放嘴炮之外,一美元都沒有往外掏過,各方面的事情基本都是紮克·施耐德親自在做。

現在海倫·赫爾曼想讓天使經紀公司插一手,估計也會幫些忙。

不過,馬修很了解海倫·赫爾曼,一旦事不可為,她肯定會拋棄紮克·施耐德,反正損失的也是最為迫切的那個人。

想到這裏,馬修取過海倫·赫爾曼專門收集的資料,大致翻看了一下,大都是插話小說的資料。

《300》是一部1998年出版的戰爭歷史插畫小說,由弗蘭克·米勒創作,林恩·華萊負責上色,黑馬漫畫出版發行,題材取自於公元前480年發生的,希臘和波斯之間的溫泉關戰役。

1999年,《300》獲得了有漫畫界奧斯卡獎之稱的艾森納獎的“最佳限量系列”、“最佳作家/藝術家”、“最佳上色師”三項大獎。

另外,弗蘭克·米勒個人擁有這部插畫小說的版權,當年他正是由於不滿美國漫畫界的兩大巨頭DC和MARVEL對漫畫創作者的種種限制,才轉投黑馬公司出版了插畫小說《罪惡之城》和《300》的。

“現在只是一個意向,存在太多的不確定性,我們先期不用做太多,協助紮克·施耐德就可以,一切以他為主。”

海倫·赫爾曼的意思很明確,賠錢也是賠紮克·施耐德自己的,她稍稍提高聲音,說道,“有幾點,我需要提醒你一下。”

馬修放下那些資料,看向海倫·赫爾曼,“說吧。”

海倫·赫爾曼豎起一根手指,“首先,就算你和紮克·施耐德能夠打動弗蘭克·米勒,成功拿到電影版權,想要把它變成一部真正的電影,需要相當長的時間。”

過往,馬修都是以演員的身份參與電影的拍攝和制作,演員屬於介入劇組較晚的工種。

“你們要到八月底左右才能拍攝試看片段。”海倫·赫爾曼又說道,“紮克·施耐德要使用CG技術進行渲染,哪怕往最快裏計算,也要等12月份才能拿到成品,然後他去說服弗蘭克·米勒,雙方進行版權談判,再籌備、拍攝和制作影片,以我的估算,最後這部影片一切順利的話,也要在兩年甚至兩年半之後才能上映。”

她又加了一句,“如果不是這樣,我也不會讓你繼續接拍古裝動作角色。”

只要《國家寶藏》和《史密斯夫婦》票房成功,再接古裝角色也不用怎麽擔心戲路定型的問題了。

馬修對電影制作了解的不多,但跟很多制片人接觸過,知道海倫·赫爾曼估算的時間算是快的了。

按照肖恩·丹尼爾的說法,用兩年多的時間籌備拍攝一部制片成本數千萬美元的電影,絕對是高效率,整個好萊塢沒幾個導演或者制片人都做到一年拍攝一部的速度。

海倫·赫爾曼這時豎起第二根手指,“其次,拿下版權,還需要尋找合適的制片公司和發行公司,特別是制片公司,我們需要找人投錢,一旦影片失敗,也能有人替我們買單,而不是我們直接破產。”

即便馬修對制片不了解,但想想曾經看過的那部影片,也知道沒有五千萬美元以上的投資,根本拍不出來。

他和紮克·施耐德加在一起,也拿不出五千萬美元,尋找制片公司和投資方是必然的。

“我會盯著這個項目。”海倫·赫爾曼最後說道,“只要拿到版權,我可以找專業人士協助紮克·施耐德制定各種計劃,以便打動制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