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千刀萬剮

“老首長怎麽了?”胡成明看著李雲龍問。

“你們為什麽拘他兩。”

“他兩訛人啊。”胡成明理所當然的說到。

“那你們怎麽知道是他兩訛人,而不是我訛他們兩個呢。”

胡成明聽到這話,就知道李雲龍還真是個較真的人,自己這倒是做錯了。

於是立刻說道,“老首長我知道了,我們立刻按程序走,一定調查清楚這件事情。”

“這才對嘛。”李雲龍看到胡成明的動作說道,“我也不是要特權,你們只要按規矩辦事,不是大家都好麻。”

“是是是。”胡成明趕緊說到,然後方澤走過去,將幾個願意作證的人的電話號碼說了一下,大家準備按照規定處理這件事了。

這個時候,自從李雲龍發火就許久沒有說話的大媽站起來說道,“那什麽,誤會,誤會。”

大媽看著現在這個樣子,知道事情麻煩了,自己估計是要不到什麽錢了,於是對著胡成明說道,“警察同志,我想起來了,這位首長的確是沒有撞我,我自己摔倒的,之前都是誤會。”

“這會兒倒是記起來了。”李雲龍看著這個大媽說。

“人老了,糊塗啦。”大媽一拍膝蓋,像是沒事兒人一樣的站起來,說道,“那我就不麻煩你們了,我先走了。”

“去吧。”胡成明看著這個大媽說道,“要是哪天讓我們知道,你是經常做這個的,我一定把你逮進去判刑。”

“不敢不敢。”大媽說著就拉著自己的兒子離開了。

李雲龍看著離開的大媽和她的兒子,問道,“就這麽讓他們走了?訛人一點懲罰都沒有,不用上刑的?”

胡成明不好意思的看著李雲龍說道,“首長,您不是說按規定辦事嗎,相關規定就是這個樣子的。”

李雲龍還要說什麽,方澤拉住了李雲龍解釋道,“李爺爺,是這個樣子的。”

“敲詐勒索罪必須要具備這幾個條件才能判定,一是這人必須年滿16周歲,具備相應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正常。二是這人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三是,這人采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四是,敲詐勒索公私財物還必須是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才能構成犯罪。”

“是啊,老首長,這個小夥子說得對,我們這邊也不好處理啊。”胡成明看著李雲龍說道,“首先這個老太她一沒要挾,二沒恫嚇。沒有強迫你交錢,只不過是要賠償。而且,最麻煩的就是這個金額較大,或者幹過多次才能定罪。這一點這個老太太也沒符合,所以按照規定,我們這邊也頂多是批評教育。”

“這什麽狗屁規定。”李雲龍聽到這裏有些生氣,“今天他訛的是我,明天她要是訛一個膽子小點的,或者家裏有急事,是不是就被她訛成功了。”

“李爺爺你消消氣。”方澤拍著李雲龍的後背說,“法律這種東西,是屬於國之重器。刑罰是維護道德的底線的,如果哪一天要靠上刑罰來維護一個國家道德觀念和弘揚價值觀,那麽這個國家怕是也快要完蛋了。”

“老首長,現在的基調就是能通過違法處罰的,就不動用刑罰。我們有些事情也想管啊,但是刑罰上不了,違法按照規定又判不重,我們也沒有辦法啊。”

“什麽狗屁。”李雲龍還是有點沒想通,“要我說,只要是抓到訛人的,就判他在牢裏蹲幾個月,下次我就不信他還敢訛別人。”

“要是抓到慣犯,我們肯定會這樣做的,老首長放心。”胡成明對著李雲龍說道,“我們以後一定會多加注意的。”

周圍的幾個警察陪著笑和李雲龍說話,李雲龍知道,今天也只能這樣了。

事情結束之後,李雲龍和方澤在眾多警察的陪伴下,走出了派出所,兩人在路邊打了個出租車,準備先回去,這一折騰,都到了晚上。

“什麽狗屁規定。”半路上,李雲龍還是有點想不通,要是在他那個時代,估計那對母子現在已經在大牢裏待著了。

“李爺爺別生氣了。”方澤拍著李雲龍的肩膀說道,“其實現在立法已經很完善了,但難得是取證,就像這次撞沒撞人,因為攝像頭壞了沒法證明。但這種情況一般都是誰主張誰取證,下次要是遇上這事兒,讓對方自己舉證就行了。”

“那他要是有幾個幫手,就說你撞了他呢?”李雲龍看著方澤問。

“要不怎麽說勸人學法的就該千刀萬剮呢,規定怎麽定都不可能完美,重要的還是人心。”

“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李雲龍想了一下嘆到。“國家發展還不夠啊。”

“呦,李爺爺你知道這句話呢。”

“你還真的以為我是個大字不識的文盲呢啊。”李雲龍驕傲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