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5章 論我的項目有多牛

專利申請書隨便寫寫也可以,但要想防止海浪般的侵權,就一定要寫的極認真方可,而且必須有律師輔導來寫。

所謂術業有專攻,搞科研的人也許擅長自己的科研領域,但要將自己的科研成果申請成專利,卻少不了專業的專利律師的輔助。

醫藥行業尤其如此,就以楊銳讀研時的經歷來說,那些邀請學校教授去指導的藥廠,多數目的都是給成型的化合物加一個沒用的側鏈,比如阿莫西林,中國少說有兩位數的廠家在生產側鏈不同,效果雷同的阿莫西林,還都不觸犯專利法。

若是要形容的話,這就相當於各個廠商給一顆相同的樹嫁接不同的紙條,然後嫁接後的樹種去賣一樣。

起效果的是樹幹,而不是嫁接後的樹幹,但專利律師無法證明此點,樹幹的專利也就沒什麽意義了。

當然,嫁接,或者說增加側鏈也不是說增加就能增加的。給一個化合物增加側鏈容易,要側鏈不發揮作用卻不容易。通常來說,增加了側鏈的化合物都會有有益或有害的結果,有害的居多。如果得到有益的結果,那自然最好,如果得到有害的結果,比如降低了效力,增加了副作用,那就要看有沒有超過標準。

要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就要撰寫極其專業的專利申請書,並且往往需要專利律師據理力爭,才能得到。

另外,全球200多個國家,就有200多種不同的醫藥法律。外國並不是一個國家,歐美也不是一個國家,甚至美國的法律都不是一種,要想在聯邦制的美國申請專利,不可避免的要在不同的州做不同的法律工作。

這些都要花錢,而且價格不菲。

律師們的收費,一向是怎麽貴怎麽來的。

八十年代或者九十年代的中國企業為什麽不願意申請專利?因為根本不劃算,律師們的機票錢,他們都付不起。

事實上,哪怕是世界上最大的醫藥公司,也不可能同時在全世界200多個國家申請專利,他們也依舊是有側重點的。

比如中國,直到加入WTO以前,都是遊離於專利圈子之外的,即使是大型醫藥公司,也不指望從中國拿到專利費用。

因為中國的法律復雜,大型醫藥公司找不到合適的代理人,找到了合適的代理人也難以打贏官司,打贏了官司也難以執行,在這種情況下,跨國醫藥公司也不會輕易啟動法律武器——這武器沒用,又貴,要它做什麽。

也許有人會說,這樣的狀態似乎很不錯,仿制藥能夠大幅度降低人們的醫療成本,省下給老外的專利費,能投入到更多的民生工作當中去。

然而,現實向來是獎勤罰懶的。且不說經濟和社會學的層面,就藥品本身而言,不付專利費的生活也堅持不了多久。

人體基因組計劃以後,世界各國的藥企都開始關注基因學了,用不了十年二十年,針對基因的藥物就會出現,與之帶來的副作用或許就是針對人體的基因不同,會有不同的解決方案。

實際上,二戰後的研究已經發現,一些藥物對不同種群的人會有不同的效果,不僅僅是藥效問題,還有副作用問題。

比如80年代就有的別嘌醇,它對黃種人的副作用幾率極高,副作用種類極多,且有致死率,但對白種人和黑種人則不會有致死的副作用,發生過敏的幾率也較低。因此,海外華人若是使用這種藥,都要做一次基因篩查,看有沒有致死基因,因為基因篩查要花數百元,國人自然都是不做的,醫院也懶得搞,致死不致死的,就憑運氣了,反正幾率和中彩票差不多,運氣好的話還能急救過來……

現代藥物經常需要十年二十年才能投放市場,如果中國人始終遊離於專利圈子之外,依靠專利吃飯的國外醫藥公司是不會免費制作針對中國人的藥物的。中國藥企如果努努力,也許能做出幾種針對中國人的藥物,但地球上的疾病千千萬,同樣的病,老外吃吃藥就好,中國人只能一家人眼淚汪汪,怎麽想都是不舒服的。

對楊銳來說,PCR的利益也必須通過專利來體現。

而為了牢牢的抓住PCR的專利權,楊銳亦是不惜血本,李章鎮找來的律師不僅履歷漂亮,職業生涯可圈可點,收費亦是可圈可點,從踏上飛機開始算錢,每小時300美元的收費,意味著光是到北京市,就要楊銳數千美元,整個案子下來,少說得一個星期時間,起碼得五萬美元。

84年的5萬美元,放在美國也是一個普通教授的工資了。這還只是采證的時間,後續的專利申請可能耗時數月乃至數年,還有的是花銷。

所以說,專利是有錢人的專利,是馬太效應的體現。然而,在保護自己的權利的各種方法中,專利立法是最便宜簡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