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華銳實驗室(第2/2頁)

楊銳笑笑,說:“有人買單,DNA的選擇也不壞吧。”

“當然,當然很好,恩,如果你需要助手的話,我可以再來幫忙。”塗憲趁機向楊銳說。

“華銳的實驗室是要簽訂協議,所有專利歸屬華銳所有的。”楊銳猶豫了一下,道:“你現在是鋼鐵學院的人,如果進華銳做助手,恐怕會有利益沖突。”

“這樣……”塗憲失望極了。

“平時,你如果想用實驗室,也可以申請,當然,只要簽署借用實驗室的協議就行了,我目前做的實驗,你不方便參與。”

“好吧。”塗憲雖然有點疑惑楊銳要做什麽實驗,但只要他能使用實驗室,就足夠滿意了,哪怕只能用深夜時段。

“給我看一下設備采購清單。”楊銳轉向李經理。

楊銳希望幾年以後,能夠參與到人體基因組計劃當中去,如此一來,他就必須拿出有分量的論文。

不過,有分量的論文往往也伴隨著無數的爭鋒,有關科學發明的優先權的爭論,在科技史上不絕於耳,比如牛頓-萊布尼茲公式,就代表著一樁掰扯不清的公案。

楊銳全資擁有華銳公司的實驗室,而他的目標,也是全資擁有該實驗室出產的專利。

如果是普通的專利,楊銳倒不會如此上心,但當他將目標放在PCR的時候,卻覺得怎麽小心都不為過。

PCR全稱是“聚合酶鏈反應”,它的作用,是將微量的DNA大幅增加,無論是侏羅紀公園裏的恐龍化石DNA,還是罪案現場的微量證據,只要有一丁點的DNA,就可以通過PCR技術加以放大。

所以,不像是很多人誤以為的DNA技術能夠檢測很微量的證據,事實是,DNA技術能夠復制微量證據,從而檢測。

有趣的是,這並不是一項困難的技術,盡管不能說是簡單,但是和PCR技術最終獲得的贊譽相比,它的性價比實在是太高了。

因為在1993年,PCR技術的發明人因此獲得了諾貝爾化學獎。

兩年左右的研究,8年左右的等待,繼而得到諾貝爾獎。這樣的故事在19世紀很常見,在20世紀前半葉也不稀罕,但在20世紀末,卻至此一例。

而PCR技術能夠獲得諾貝爾獎的關鍵,在於它的應用太過於廣泛,引用和發表的文章太多……

因此,楊銳的腦海中,也存著不知多少的相關論文和書籍。

楊銳只需要一座好的實驗室,一些材料和資源,外加一段不長的時間,就能夠完美的復制這項成果。

望著眼前的空地,他幾乎能夠看到一條金光大道,通往斯德哥爾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