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5章 寶馬與獵鷹

古有千金買馬骨的故事。

日行千裏的真馬不存在,人類現代科技發明的摩托車、汽車都能做到這點,在動物當中,阿哈爾捷金馬確實屬於很能跑的種類,比絕大多數普通馬更厲害。

這種汗血寶馬非常耐渴,即使是在五十攝氏度的高溫下,它們一天也只需要喝一次水,因此特別適合長途跋涉。

去年在一場賽程三千兩百公裏、賽期六十天的比賽中,五十四匹參賽汗血馬都堅持到了終點,它們的最高記錄是八十四天跑了四千三百公裏。

五萬美元一匹的價格不算低,跟它體型比較相似的阿拉伯馬存世數量比較多,但阿拉伯馬當中的佼佼者,售價著實不便宜,比阿哈爾捷金馬更受歡迎。

例如巴菲特送給韓宣的那匹……曾經是好馬沒錯,可惜聽艾爾納管家說,現在它被各種好夥食養胖了,簡直是在暴飲暴食,完全不愛運動,以前價值幾百萬美元,如今開價十萬美元都不一定有人要。

這讓韓宣忍不住懷疑,Act是不是還具有催肥的功能,想想胖丁、維尼、小巴裏,難怪賣牛時候都比別人家的重,好口糧簡直是催生胖子的溫床……

騎著阿哈爾捷金馬,在一望無際的平坦雪原上狂奔。

假如不考慮迎面而來的刺骨冷風,這種感覺真的很爽,它適應這裏的氣候,即使踩在雪裏也不會感到不舒服,身後留下一排腳印,露出雪下的青草地。

韓宣可以感覺到,這匹馬現在很開心,放低身子躲避冷風,感受著汗血寶馬的速度,跑出一千米大概只花一分零二十五秒,考慮到特殊地形,這已經是很厲害的數據,可見馬販沒有用劣馬糊弄自己。

加布裏爾等保鏢,起初還沒在意,接著發現小老板已經離開視線範圍,這才慌亂準備去追,然後就見到他又回來了。

放低身子趴在馬背上,韓宣能看見馬的脖子和肩膀處,短毛底下的皮膚開始變紅,這是屬於阿哈爾捷馬的特色,也是汗血寶馬名字的由來,只是一種生理特征而已,並不算奇怪。

一直跑到出發點,它才慢慢停下,馬在喘著粗氣,韓宣也是一樣,氣溫在零度徘徊,呼吸時候帶著白色水霧。

跳下馬,拍拍脖子讓它自己玩去,馬販俺答汗停止數錢,將厚厚幾疊鈔票分出一半,交位中年蒙古人,剩下的小心塞進腰包當中,嘴巴咧到耳朵根,這單生意足夠他四五年吃喝不愁。

拿起塊幹布,幫那匹馬擦幹身上的汗,不然可能會著涼,俺答汗問韓宣說:“怎麽樣,行吧?”

“嗯,錢不是給你了麽,看見它們我就知道都是好馬。”

韓宣沒吹牛,好馬和劣馬的精神狀態不一樣,他能感受出來,有自信的馬才能跑得更快。

和牛、羊、驢同為四蹄畜類,就是因為它們可以載著人跑,才避免被當成肉類或者拉貨苦工的命運,在近代科技工業發展起來之前,它們一直是人類代步的最好選擇,馬的數量甚至成為衡量國力的數據之一。

“好嘞,那麽我就先走了,要去把這些錢存起來,放在身上總是提醒吊膽的不放心。”

韓宣聽見後,笑著對俺答汗說:“這點錢就不放心了,那麽我豈不是整日整夜睡不著覺?”

“我哪能跟你比,你的保鏢們都帶著槍呢,而且這點錢,就算丟了對你來說也不算什麽。”俺答汗訕笑回答。

“哈哈!行吧,你先去忙。”

“哎!”

對方答應了聲,坐上破舊的越野車離開。

“已經讓人來把它們送回美國,估計待會兒就到,具體送到哪?”道森秘書詢問說。

“十七裏灣吧。我怕這些馬受不了蒙大拿州的氣候,用船運時候小心點,在當地找些草料一起帶著。對了,安排好飛機,我們晚上出發趕回華夏,然後直接送伊莎貝莉去英國……”

……

回去中途,見到有人玩獵隼。

蒙古漢子騎在馬背上放飛它,獵隼飛出不遠便俯沖,輕而易舉抓起只野兔,展翅往回飛。

世界上最厲害的馴鷹民族在蒙古,從四千年起就有這個職業存在,他們生活在人煙稀少、土地貧瘠的阿爾泰山上,通過訓練老鷹,讓老鷹為他們捕捉獵物,借此獲得足夠讓家人享用的食物。

韓宣聽說,如今這項獨特傳統,正面臨失傳的尷尬境地,整個蒙古僅剩下大約七十名訓鷹師,由於阿爾泰山常年與外界隔絕,這項傳統才得以在蒙古流傳至今。

獵鷹壽命通常在四十年左右,對於草原上的遊牧民族來說,獵鷹就像他們的親人一樣,可以相伴一生。

那位得到獵物的馴鷹人,正用刀子割開兔子的腹部,將他們認為最重要的肺部,喂給老鷹作為獎勵,雖然場面血腥了點,但傳統就是如此。

為了訓練好合格的獵鷹,訓鷹師必須從鷹很小的時候,便開始培養和它們的感情,培養一只獵鷹通常需要三到四年時間,整個馴化過程只能由一個人完成,這樣鳥和人之間,才能充分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