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9章 緣由

“你們抓錯人了知道麽!”

弗裏茨鎮長眼睛通紅,身體微微顫抖,惡狠狠說道:“我是奧古斯塔鎮的法官!你們無緣無故扣押我,我一定會起訴你們的!”

“抓你自然有理由,你現在以謀殺、貪汙兩項罪名被逮捕,作為法官,應該知道你自己的權利吧。可以去請律師,假如付不起律師費的話,我們會免費幫你委派一位公職律師。帶到警察局去,等我回去再審問他。”

埃德加探員見過無數次威脅,神情滿不在乎,揮揮手讓兩位FBI探員將他帶走,對韓宣說道:“抱歉,在你的度假村發生這種事情。我們剛才去搜查他家,找到了決定性的證據,一把44口徑的柯爾特巨蟒手槍,彈夾裏的子彈,和犯罪現場留下的那枚子彈一樣。估計他是覺得不會有人能查到這是起兇案,所以沒有丟掉那把槍,罪犯經常這麽自大,事實上他的計劃確實不錯。”

周圍不少人聽見了這句話,瞬間聯想到最近鎮上唯一一起死亡的案子,漢納克父子!

喧鬧聲驟然想起!

馬丁內茲還幫弗裏茨投過選票,此時喃喃說道:“上帝啊,竟然是法官幹得麽……”

……

時間往前推移兩天。

那天,韓宣和他們去犯罪現場調查完。

下午埃德加探員和CSI的隊長克洛普探員,帶著金屬探測器又去了一趟。

可是那附近有座方鉛礦,受到裸露在地表的鉛礦石幹擾,金屬探測器發揮不出作用,無功而返。

之後,埃德加留在奧古斯塔鎮繼續調查,克洛普探員則返回海倫娜市的聯邦調查局總部。

法醫解剖漢納克和瑞克屍體時候,發現了他們身上不尋常的撕裂傷口。

不同於狼的抓痕和咬痕,在漢納克右邊第二根肋骨處殘留的肉上,發現了子彈所造成的撕裂傷,表皮還有輕微燒灼過的痕跡。

同樣,瑞克大腿上也有這樣的傷口,雖然肉沒了,但子彈刮擦到腿骨,導致骨折的同時,留下了擦痕。

真正被槍擊後,可不會像電視裏那樣,用手捂住傷口還能繼續跑。

身體內部的肌肉、血管變得一團糟。

即使穿著防彈背心,也會斷幾根骨頭,有很大可能會昏迷。

以當時他們父子倆的受傷情況來說,根本不可能逃跑。

而且犯罪現場調查部的人,在一頭死狀另類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狼身上,發現了刀割和四肢被捆綁過的痕跡。

以不列顛哥倫比亞狼護短的特性,假如當時它沒有立即死亡,還能求救,聲音會把周圍幾公裏內的狼群,全都吸引過來,或許這才是導致他們被狼襲擊的真相。

一個失血過多可能昏迷,另一個腿部受傷不能逃走,這兩人在雪地裏,遇到了饑腸轆轆的狼群,外加其它食腐動物,下場可想而知……

因此證明是謀殺無疑。

由於現場被破壞了,手裏掌握的線索太少,埃德加探員開始調查,為什麽會有人想殺了他們。

在漢納克家附近走訪得知,他很少離開鎮子。

上次離開奧古斯塔鎮還是去年秋年,要說他能跟別人結仇的話,絕對是鎮子上的人沒錯。

埃德加將首要目標,定為那些因為漢納克坐牢,最近被放出來的有前科的犯人,這種類型的人在鎮子裏數量不多,他們都有那天不在場的證據。

能將身體龐大,重達七十千克左右的雌性不列顛哥倫比亞狼,搬運到現場,不是團夥作案就是位男人。

連續問了四十多人,埃德加探員覺得了解的夠多了,在奧古斯塔鎮時代報紙的記者采訪下,發布了對兇手的初步側寫:

男人、年齡在30到55之間、白人、性格沉穩冷靜、身體強壯、狩獵經驗豐富,會設置陷阱捕捉灰狼。

槍法很好、並且擁有44口徑的手槍、和克納漢或者瑞克,在近期有過矛盾……

埃德加探員去找弗裏茨鎮長,請求增發報紙時候,意外發現弗裏茨鎮長的神情,雖然鎮定,但很不對勁。

憑借許多年刑偵經驗,從對方一些細微動作和表情中,他覺得鎮長有事隱瞞,卻並沒有往“他是兇手”這方面想。

直到第二天,報紙刊發出去。

武器店的老板雷蒙先生,跑來說去年弗裏茨鎮長,在他店裏買過一把44口徑的手槍,而且他還是位狩獵愛好者。

曾經用彈力套圈陷阱,抓到過幾頭狼,他爸當年是這裏最好的獵手,弗裏茨從小就在學。

不過自從大學畢業回來,當上法官後,他就不再用了,年輕人很少知道這件事。

老雷蒙和老巴頓關系很好,從小在奧古斯塔鎮一起長大,理所當然也認識漢納克。

他們關系很親密,當時就想去質問弗裏茨,不過被埃德加給勸住了。

隨後不久,又有一位巡警告訴說,法官和漢納克在上個月爭吵過幾次,好像是因為瑞克擔任治安官的事情,弗裏茨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