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5章 假如佛祖會英語
俗話說,外來的和尚好念經。
但在美國,這個道理根本行不通。
最初美國基督教會,把和尚當成異教徒對待,不允許他們在美國傳道。
直到1962年,華夏過來宣化上人,為五個美國人剃度為僧,之後美國的僧人團體,才日益壯大起來。
宣化上人來美國後,成立了中美佛教總會,接著又成立四大道場。
舊金山的金山禪寺、洛杉磯的金輪寺、萬佛城的如來寺,西雅圖的菩提達摩中心,發展幾十年到現在,紐約也有些小廟。
大多是華人和東亞人前去燒香拜佛,如今入教的美國人,數量不足一千。
想在街上碰到穿著鼓鼓囊囊棕黃色袈裟,剃個光頭,還拿著串佛珠的美國人,簡直比安雅這種紫眼睛的保護人類還要稀少。
韓宣此時就幸運碰到一位。
在美國居住將近十二年,他還是第一次遇見。
為了赴巴菲特先生的約,剛才從上東區惠特尼美術館,急急忙忙來到第五大道,沒想在36街十字路口,意外碰見了兩位和尚。
其中一位明顯長著華人的臉,另一位是鷹鉤鼻、大光頭的老外,兩位站在一起雙手合十,畫面莫名有種喜感。
這兩人好像遇到了點麻煩,有三輛NYPD的警車,正停在路邊,幾位警察向他們盤問著什麽。
“停車,我們過去看看。”
韓宣拍了拍駕駛座靠椅,對傑森說道。
他奶奶信奉佛教,而且當中還有位是華人,能幫肯定要幫。
現在才下午一點十分,離約定的兩點鐘還早,再過幾個路口,就能趕到老爹的餐廳,時間足夠。
又往前開了一段路,找到臨時停車點,韓宣下車往回走。
等來到人群那裏,韓宣見到位四十多歲的白人婦女,神情激動訴說著這兩位和尚向她推銷佛珠,還讓她給錢,屬於詐騙。
那洋和尚,對警察解釋道:“不不不,我們不是詐騙!最近打算在紐約建一棟寺廟,正在請求人們慈善捐款,沒有強制要求她給錢。”
“那他看到我們跑什麽?”一位皮膚不黑不白的混種警察,指著那位華人和尚問道。
那和尚神情疑惑,好像是聽不懂英文,低頭念了句阿彌陀佛……
“他剛來美國沒多久,看到你們拔槍,被嚇到了才會跑,我們並沒有犯罪。”
“他要不跑,我們怎麽會拔槍?”
說話的警察神情有些厭惡,路邊那些人則帶有害怕神色,有位孩子被他們兩人給嚇哭了。
在美國人看來,不吃肉、天天念經的和尚,都是群怪人。
除非是華夏那種“三教合一”,玉皇大帝和如來佛主可以互相見面,一起吃蟠桃的強大融合能力,不然兩種不同的信仰,很難融合到一起去。
“他剛來美國,看到你們這麽多人,害怕是正常的。你們拔槍屬於違法行為,他並沒有做出有威脅的舉動。我會向你們局長反映這件事情,假如今天是白人或者黑人,你們還會拔槍麽?”
韓宣聲音傳出。
附近的人見到他,自然而然讓出條道路。
警察們哪會不認識這個孩子,聽到韓宣的話,頓時頭疼。
這件事已經被他給拉到種族歧視的程度了,一不小心就要遭殃。
偏偏還是位華人超級富豪,拿韓宣一點辦法也沒有。
“當時這位女士報警說,他們向她強制推銷佛珠,見到我們還逃跑,已經違法了。”
有位年紀看起來五十多歲的老警察,重點表達“強制”這個詞。
“你們並沒有證據,看來美國現在已經允許警察,向看到警察時候跑動的那些人開槍了對吧?”
“我們沒有開……”
“但有這個意圖,不然拔槍幹什麽?他又不是沖向你們,難道會威脅到你們的人身安全?女士,這兩位和尚威脅你一定要給錢了麽?”
“……這倒沒有。”那位女人搖搖頭。
“穿迦裟上街並不違法吧?而且除非碰觸對方肢體,或跟蹤路人強行要錢,不然警察沒權利進行取締或逮捕。在街頭進行買賣,必須取得執照,可募捐並不受這條法規限制。他們是在送護身符和佛珠作為禮物,向別人募捐建寺廟,屬於慈善事業。”
警察們被韓宣說的啞口無言,有心想要辯解,卻不知道說什麽。
當中職務最高的警長,能屈能伸,服軟說道:“抱歉,這是我們的錯。以後請別穿這種衣服上街,會嚇到別人。”
“美國有信仰自由的權利,《憲法》裏也沒規定著裝要求。”
韓宣裝律師上了癮,補充完這句話,用中文對華人和尚說道:“好了,沒事了,他們已經向你道歉。”
“謝謝,我對英文不太熟悉。”對方感激道。
再留下來丟人,警察向那位婦人說了幾句,立馬上車離開。
洋和尚念了句腔調怪異的阿彌陀佛,開口道:“上帝啊,幸好遇到了你,不然麻煩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