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會好漢(第2/2頁)

於明道:“我認為如果是布谷鳥,那布谷鳥一定有人去林海調查社踩點,最少要了解基本情況。比如老總什麽樣?生活工作有規律嗎?林海集團是個大集團,每天上下班人數很多,如果調查社老總是和大家一樣時間上下班,停車場都是人,他們肯定不敢動手。”

“踩點?”張曉天笑了下,還是有些道上味道。張曉天想了好一會,道:“諾楠,你將三名嫌疑犯分開問他們一個問題。”

“什麽?”

“問他們綁架人質時候,汽車的坐墊是什麽顏色。”

“明白。”張諾楠點點頭,如果三人說的顏色不一致或者不回答,那說明他們不是綁架犯。這樣張諾楠就可以向局長辦公室提出疑義,認為三人是真綁架團夥扔出來糊弄警察的。目的是不讓本案結案,拖延住時間。然後從錄像帶入手,尋找於明所說的那位踩點者。如果結案的話,額外的調查就需要上級批準,如果沒有過硬的理由,上級是不會允許的。

“我覺得可以加問個問題。”於明道:“你來中國多久?”

“多久?”張諾楠一愣:“他們是中國居民,是一個山旮旯來A市打工的青年,用的是二代身份證。”

張曉天道:“多年前有一次人口普查,把一些黑戶落戶。這個李默一當時工作有主管過這項工作嗎?”

“李默一當時在派出所工作……雖然不是主管,但是確實可以幫一些黑戶掛戶。”

……

張諾楠、黃忠提審歹徒A,魏延保證觀看室無他人。張楠諾問:“綁架時候你所乘坐的汽車坐墊,是什麽顏色?”

“啊?”歹徒A愣了數秒,然後道:“忘了。”

張諾楠問:“你來中國幾年了?”

“我就是中國人。”

歹徒B回答:“米黃色,不對,藍色,不對。我忘了。”對第二個問題回答時候,明顯流露出驚恐的眼神,很緊張問:“你說什麽?”張諾楠再次重復問題,歹徒B回答:“我是中國人,我有身份證的。”

歹徒C回答:“黑色吧?不肯定。”第二個問題回答:“我……一直在中國。”

張諾楠看出來了,不僅三人不是綁架犯,而且三人很可能不是中國人。張諾楠向上匯報,立刻開始查戶籍。他們所在地的派出所前往他們的家進行調查,發現三個人身份是半真半假,說真,是村裏知道,說假,是村裏人知道有人收錢,承認他們是某人的兒子。那時候計劃生育很嚴格,這種掛戶的行為是普遍現象。

張諾楠開始對李默一起疑,但是李默一表示他是接到匿名電話,上級領導更相信這三人是布谷鳥推出來頂罪的人,以平息AB兩市警方的大規模調查。而李默一是地道的中國人,他的父母去世,叔叔還健在,還有各路親戚都可以證明。

……

於明、李復和張諾楠前往林海大廈,林霞衣最終還是同意讓三人觀看調查社的錄像,但是要簽署商業保密協議,並且不能復制,只能在林海大廈總部觀看。

錄像開始,張諾楠似乎如聊天一般道:“李隊明天要去郊區派出所了,李隊對搞基層工作還是有一套的。”

“哦。”於明不表態。

三人分開看錄像,一人看一天,張諾楠問:“可疑人有什麽特征?”

“可疑的人就是很可疑。”於明苦笑,自己哪知道對方會以什麽身份出現。

“哇。”李復道:“林海集團中國能源老總被審問啊。”畫面中,兩名調查社成員在小辦公室內,能源老總坐在他們面前一條椅子上。

於明想想道:“我記得有報紙說,中國能源要拆分在主版上市。”

李復笑:“如果老總有問題,那是不能上市的,原來林總不讓我們看的原因在這裏。”

林霞衣一直站在他們身後道:“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有問題,如果你們有不當言論,不僅違反保密法,很可能涉嫌誹謗。”

這就是內部調查社的好處,沒有法律證據,仍舊可以正常上市。按照法律定義來說,嫌疑人是無罪的,只有被法官定罪的才叫罪犯。既然是內部調查,那老總仍舊可以行使行政權利,比起處罰老總,企業上市融資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