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州隍 310章 別跟我玩兒不講理

本來許正陽是不願意親自再往嶽山市去一趟的。

雖然說陳翰哲曾經身為他的警衛人員。並且跟隨他在華哥溫的時候,身受重傷差點兒喪命。可說到底,陳翰哲這次倒黴委實算不得什麽大事,如果許正陽親自到嶽山市出庭作證的話,想來被嶽山市一些知道他身份的高官們知曉後,這件案子很快就會結束,陳翰哲絕對沒有一點兒責任需要背負上。

問題就在這裏了,不是許正陽不想利落的打著自己的名號去便宜行事,而是他一旦去了之後,這件事情結束之後,難免會被有心人把此事給顛倒黑白說出來:啊你們不知道吧?人家陳翰哲別說撞傷那個老太太,就算是光天化日一拳頭砸死她都不會說有事兒的……為什麽?當初陳翰哲可是給誰誰誰做保鏢的,李家那個女婿親自過來向相關部門施壓了,上面也打了電話了……

長期以來人們生活在不公和壓力之下,心頭無形中已經積蓄了許多的不滿情緒。

故而一旦有什麽事情發生,總是會無事化小事,小事化大事,極其誇張的去將事情擴大化,虛構化……這不能怪民眾的心理,一旦有什麽社會現狀的新聞出現,不論是媒體還是民眾。總是會在第一時間裏爆發同情心,站在弱者一方。誰讓社會上不平事情太多了呢?人們早已經形成了一種慣有的模式去理解分析問題。

許正陽原本就是一個講道理的人,再加上成為神祗之後,無形中觀念和心態上有了巨大的變化。所以在看待任何新聞的時候,都習慣性的去分析細節,忖度下是是非非可能性。

簡單點兒說:作為一名神祗,他的心態自然也是比較超然,真正做到旁觀者清的去分析去思考,而不是盲目的跟風去評論咒罵等等。

從這件事情上說,現在人們還站在陳翰哲的立場上,去為他說話。

可如果許正陽的身份暴露出來,那肯定會風向大變的……

這就好像一位富家公子哥兒被碰瓷兒的撞上,得了,哪怕是你再冤枉,民眾心理上也會認為你是為富不仁了。

怨誰?

別怪民眾,怪這個社會上不公平實在是太多了。

所以這件事情,許正陽吩咐李海東去處理,安排鬼差,促使那些心中有愧卻不敢站出來指證的人站出來。為的,就是讓公眾們都知道,公正是存在的,激起他們心頭那未失去的良心能夠勇敢起來,去維護道德和良心!

以後再有這類事件,就可以有前車之鑒,勇敢的站出來,心頭鼓舞著:“怕什麽?別人都能站出來,為什麽我就不行?我是孬種嗎?”

至於接下來怎麽辦……

許正陽也不去多吩咐。他需要看一看李海東會作出怎樣的處理結果。

因為既然打算要封李海東為神了,這也算是最後對他的檢驗吧。倘若李海東心慈手軟,在陳翰哲勝訴之後,卻放棄對那個老太太及家人的懲罰,那麽李海東也就沒有資格做神祗了。

做一名神祗的資格,靠什麽衡量?

無他,許正陽的自由心證!

好人有好報,惡人有惡報。

既然要讓人知曉舉頭三尺有神明這句話不是虛言,那麽當然要實施一些嚴厲的手段出來。

許正陽這些天就在家裏時常上網,瀏覽社會現狀,一邊在心裏默默思考著準備著將來如何安排神職的工作,一邊思考著以後安排的神祗應該如何與人類社會的管理良性的融合,不至於發生太大的沖突。

我們都知道,不管是大案小案,到了法院那就是個拖延。

原因嘛,一,法院要處理的案件很多,只能往後排;二,先要民事調解,盡量避免由法院來進行判決,也算是比較人性化的;三。相關部門要對案件調查;四,效率問題;五……這個屬於是個別情況,那就是等著被告原告意思意思。

唔,老百姓有句俗話叫什麽來著?

官帽子兩頭翹,吃了原告吃被告……

當然,這句話有些以點帶面的意思了,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效率委實太低。

比如陳翰哲,攤上這麽一場官司後,你耗著吧,心情不好也得等,別的事兒無心去做,誰理會你?有的官司一拖就是好幾年才打完,你算個啥?

好在是人家那邊兒有人有門路,這官司拖不了多久的。

於是許正陽也別想置身事外不予理會了,因為那邊兒法院負責調查的人員從交警那裏得到了他的聯系方式,打來了電話:“是許正陽嗎?哦,我們是嶽山市康平區交警大隊,有一件案子你是現場目擊者對吧,被告陳翰哲說你可以作證的,我們想向您了解下一些情況……如果方便的話,能到嶽山市交警隊來一趟不?”

既然都電話都打來了,許正陽琢磨了一下,那就去吧,到那以後低調些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