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378章 十二春(第3/3頁)

只是,這一次,還有幾個同學來接她,她沒有在意的那個身影,卻被其他人關注到了。大家一合計,愈發覺得有可能,嘗試著喚了一聲,還真的把人叫住了。當最終確定是他的時候,她非常激動,甚至要把摘下的墨鏡戴上來掩飾自己的情緒。可是,不知道是他已經忘記大家了,還是因為他身邊有兩個漂亮女孩的緣故,他一直不肯承認。

最後,他好像被逼承認了,被逼跟我們一起去聚會了。又被逼送某人回酒店,被逼拉到了客房,直到現在,被逼張著耳朵聽故事。”

在一串排比句之後,喬幻璇猛的站了起來,大笑道:“我的故事講完了,哈哈,鼓掌!”然後起身去洗手間。

李巖的煙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抽完了,他的人則是怔怔的看著已經關上了的洗手間。喬幻璇終於把她的故事,盡可能長話短說的講完了,最後也解釋了她為什麽一定要讓李巖送她、為什麽要讓他上來客房、為什麽要聽她講故事的緣故。只是把壓了十二年的心理問題講了出來,對著那個一直尋找的人講了出來,讓她語氣淡定,心情卻難以自抑,她馬上起來、去洗手間,大笑、說鼓掌什麽的,無非是想要掩飾她已經蔓出的淚水。

估計這會兒她在洗手間裏面,已經淚流滿面了吧?

她去洗手間,是想要掩飾、以及穩定一下自己的情緒,何嘗不是給李巖一個消化的時間?她剛剛說了,她至少也是等著他回答一下為什麽。

可是,一句為什麽的解釋,真的夠嗎?

且不說李巖不能告訴她為什麽,要說也只是撒謊。單單從剛才她的一番故事裏,他已經聽懂了幾分。或許喬幻璇自己知道,也可能不自覺。她已經習慣的愛著李巖!

沒錯,習慣。在初中、高中的時候,她可能只是少女的好感、或者定位為友情的喜歡,但因為他的離開,又因為那個音樂盒的事情,讓她覺得內疚,覺得是她的緣故,造成了李巖的悲劇。這份情緒,一直隱藏在她的心裏。這跟當時的環境也有關,那些一起初中上來的同學,都覺得是她傷害了李巖,才會讓他離家出走。是以,不用李巖,只是身邊這些同學,就每天都提醒著她這件事。

等她不和男生來往,努力發憤學習,就已經慢慢習慣了。高中的兩年多,就已經讓她習慣了想念、等待一個人,大學時候,如果真的讓她挖出來了,或許就沒事了。可那時候李巖怎麽可能被她無頭蒼蠅般的尋找到?那就更加加深了她的習慣,而男生勿近的態度,或許就是以自己已經有一個中學同學男友的理由。

深層的影響、內心的習慣、對人的謊言、瘋狂的尋找……所有一切加起來,多少就給了她一個假象——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愛情擺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沒有珍惜,等到失去之後,才後悔莫及……她一覺得只要找到那個人,自己就可以解脫了,一切而都會完美的。

說得簡單一點,就是因為多年的時間、種種原因,讓她已經在心裏虛構了一個“李巖”,喜歡和等待著那個李巖。

那個李巖不是現在的李巖,因為她是今天才見到長大後的李巖,那是一個中學時代李巖、和她幻想、期待的李巖的集合體。或許這個虛構的李巖,在大學時代、留學時代、現在,都是在不停修正、不停改變的一個形象。

所以,這不是李巖一個解釋,就能解決的問題。這已經影響了她的人生,而現在真的見到了,也未必就能很好的解決她的問題,沒解決好,定然會影響她的下半生。

怎麽解決?

不知道……李巖在思索。

無論如何,十二年的執著,十二年的尋找和期待,這都是一份沉甸甸的情感。這些事情講起來,他也做不到毫無感覺,只是他也沒有好辦法。

已經告訴她,當年算不上暗戀她,禮物也算是解釋了。但編織一個理由,或者直接不說,這都可以把她為什麽應付過去。可她要的不是一個答案,她自己都不清楚……

或許,今天不該撞見的。沒有撞見的話,無論十二年,還是二十年,無論她是愛念還是怨念,終究有個盼頭。可能迫於家庭,也會找個男朋友、找個人嫁了,然後那就會慢慢淡泊,最終再相逢,就是唏噓感慨。可是現在的相逢,卻讓夢想照進現實,把幻想的泡沫戳破,直面的結果,就是不知所措!

無論怎麽解決,她都會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裏,變得茫然、沒有方向,甚至懷疑人生的真偽,活著的意義。

曾經有一部電影,講述一個警察一輩子都在抓一個大賊,雙方鬥得不亦樂乎。等最後抓到,賊跟警察說,這麽多年來,你為什麽能保持那麽好的精力和活力?其實是因為我的動力,你要抓我,是你的畢生願望。你現在把我抓進去了,也就沒有了人生目標,你怎麽辦?警察懵了,想到的是退休、發呆、無所事事、行屍走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