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311章 逼供,睡美人

陳愛遠被雙規了!

當然,不是被政府紀委雙規,而是被李巖、段海波雙規了。

我們新聞報道上看到的官員出事,往往就是被‘雙規’,但很多普通人其實是不懂什麽意思的,但報道看多了,基本上知道等於落馬的意思。其實只是在規定地方、規定時間內交待要調查的事情而已,也就是說,被帶走軟禁、隔絕調查。

這是遊離於法律之外的模式,對貪官汙吏管用,對陳愛遠也管用。

單單把他關在一個全黑暗的房間裏,不讓他看到一絲光線,也看不見人影,只聽見段海波的聲音。按照李巖的授意,段海波並沒有直接動手,而是在黑暗之中,先講述逼供的手段。

和平年代,大家對於種種酷刑,甚至在電影裏都難以看到,只能在小說中看看,然後自己想想。而崇尚金錢的年代。一個把心思用在斂錢、牟利上的人,又豈能有革命先烈一樣的毅力?

在黑暗中困了許久、早已經壓抑得內心慌亂的陳愛遠,聽著黑暗中傳來的陰冷聲音,講述著那嚴刑逼供的手段,他感覺好像有很多眼睛在盯著他,那是充滿了殺戮氣息的感覺,他毫不懷疑這個黑暗中說話的人,會真正的用處那些手段來。

是以,還沒等到段海波真正出手——甚至還沒有等到把把所有的手段講完,陳愛遠已經崩潰了。他只是為了錢而已,如果人被玩殘了,就算有億萬身價,又有什麽意思呢?留得青山在,才不怕沒柴燒呀。

他的坦白交代,被錄音為證。而他本人,也要求做到兩點。一是向總裁坦誠所有吃裏扒外、出賣公司的情況;二是吐出出賣公司所得收入。做到的話,可以允許他自動離職,所有的證據也秘而不發、不予檢舉司法途徑。

黑暗中的陳愛遠,已經被那些“用針筒刺入眼睛”、“用小鋸片割肉”之類的逼供手段嚇破了膽,看不見卻又感覺得到的危險,是最懾人的。對他來說,能保住一條性命、保住身體安然無恙,就是最幸運的事情了。雖然理智告訴他,對方只是在嚇唬他,並不會真的要他的命;但感覺告訴他,黑暗中那看不見的人——雖然只有一個人的聲音,但他總覺得不止一個人。好像有無數人在前面逼迫他一樣——要殺他的話,是絕對敢殺的!

能夠從這個烏漆墨黑的地方離開,脫離這種不著邊際、心懸半空的狀態,即便付出所有、即便離職,也是值得的了。而不公開證據,也給了他一絲希望,還不至於走上絕路。

於是他乖乖的交出了存有大部分現金的銀行卡、和密碼。這當然不是他所有的家底,除了一些小錢外,他還有一部分用於投資了,這會兒自然不會去變現。而他交出的那些,也基本上跟他坦白的出賣公司所得差不多。根據他的交待,這些年來,他雖然通過不同的方式、多次出賣公司的信息,但價格不是固定的,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當然,現在只能吐出一百多萬,跟公司的損失比起來,也只是很小一部分了。

不過以前的損失已經損失了,商場如戰場,這一點小手段的損失,對天堂集團來說。也無關緊要,否則也早就挖出來了。李巖要他吐出來,只是對他個人的懲罰。這錢他也沒法還給張語蓉、或者公司,只能是先轉入他自己的賬戶。

……

整個過程只是用了幾個小時,在陳愛遠吐出錢、應允之後,已經擁有錄音證據的李巖,讓段海波放了他。按照他的估計,陳愛遠自己肯定不會親赴公司,而是會馬上躲起來。不過這已經不是重要的事情了。

做完了事,兩個人另外出去喝酒。對於今晚的行動,段海波絲毫不能盡興,本以為是要幫李巖幹點大事,沒想到只是充當了一下打下手擄人的活兒,還有就是講述了一下逼供手段,根本沒有出手就招供了,讓他很無趣。

李巖則是比較滿意,以他自己動手的話,其實還有更好的方式,可以讓陳愛遠毫無隱瞞,那就是通過‘心魔’控制住他!

但那是李巖一個人的秘密,即便是Queen,或者管子軼、俞墨城、鄭逸軒等人都是不知道的。那對他來說,雖然是有反噬傷己的副作用,卻也是關鍵時刻救命的奇效!而越是隱藏得深,越是有效,基本上讓他運用過‘心魔’的人,都已經死了!唯有死人才能最好的保守秘密,同樣的,也唯有死人。才不會被催眠、心理醫生之類的勾起回憶。

而這個陳愛遠,他不想用殺的方式解決,所以,段海波的威脅已經管用,當然是最好的。

段海波是不需要李巖報酬的,只是兩個人喝了一陣酒,盡興聊了一通,便各自分開回家。都是有老婆的人哪,太晚回去總是不好的。

等李巖回到家的時候,已經快晚上十二點了。他發現張語蓉辦公室的燈還亮著,便走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