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 林翰的第一份代言

新華書店的地位在全國範圍內都是無法撼動的,其實只要把它這個招牌立在美國的那些華人聚集地,估計就不用打任何廣告了。

這個書店幾乎是伴隨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國人成長,尤其是成長在國內的那群人,新華書店更是他們的情結,是他們的心靈驛站!

林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他並不知道這個推廣大使到底需要做什麽,如果只是掛名還好,但如果是需要親自跑去美國洛杉磯那邊的話,他的懶癌已經病入膏肓。

“你們怎麽看,要不要答應下來?”

他反問著說道,這類型的事情都是陳佳璇還有苗宏等人負責的,在此之前他已經推掉了好多公司的廣告邀請,特別是跟高科技有關的。

似乎是因為他寫科幻的緣故,這類型的企業就特別青睞他,從電動牙刷、電動剃須刀,到掃地機器人,甚至還有汽車,更不要說是手機、電腦品牌!

林翰跟其余作家比較起來,他長相帥氣俊朗,而且因為長期運動健身的關系,看起來非常陽光健康,從他拍攝的幾次封面圖片來看就能吸引一大波顏控。

顏值上面贏了,在知名度還有媒體關注度上面他同樣遙遙領先,幾乎每周都能看到他的消息,冷不丁的就上頭條,曝光率比那些明星還要高!

最重要一點是,林翰的形象非常正面,觀眾的認可度高,不像那些明星總是有各種各樣的麻煩,社會上的人還是非常敬佩作家的。

那些品牌就是看中了林翰身上的這些潛質,一個個揮舞著手上的支票想要把他簽下來,國民作家林翰的第一份代言,這想想都轟動!

飛利浦剃須刀給林翰開出的代言價格是一年一千萬人民幣,一簽就是三年;奔馳、寶馬、奧迪、還有雷克薩斯、雪鐵龍都有跟陳佳璇接觸過,不僅代言費高昂,甚至還承諾每年送一部最新的座駕給林翰。

國產手機中的佼佼者華為也曾經想增加在國外市場上面的影響力,企圖讓林翰跟球王梅西一起代言Mate8;男士洗發水、護膚品、男裝品牌、手表甚至還有什麽廚衛、地板、家居都聯系過林翰,只不過全部都被拒絕了,無一例外!

林翰如今的名聲跟地位來之不易,他並不想隨便接廣告毀掉那一切,反正寫小說賺的錢已經讓他未來幾十年都衣食無憂了。

對於明星而言,廣告代言才是他們收入的大頭,辛辛苦苦打拼走紅不就是為了能多賺錢嗎?

可林翰是靠寫小說賺錢的,比起那些依靠廣告代言賺錢的明星還要厲害得多。

如果真要是他把這些廣告都接了的話,說不定去年廣告收入都得突破兩億人民幣。

雖然林翰是書業媒體跟專家眼中的商業化作家,但他並不想涉足商業代言領域,保留一點神秘感很有必要!

當然,近些年來,作家給商業品牌做代言已經數見不鮮了。

稍微近一點的有著名賽車手作家給雀巢咖啡、凡客誠品,甚至筆記本電腦、手表、洋酒做過代言;矮個子作家則是代言過珍視明滴眼液跟LG手機;奇幻流武俠美女作家代言過網絡遊戲,並且親自撰寫遊戲的同名小說;言情天後給晨光文具做過推廣代言;還有給服裝品牌、白酒、純凈水、廣汽本田等商品打廣告的!

林翰並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被邀請代言商品的作家,但估計肯定是廣告費最貴的那個!

一千萬人民幣的代言已經是華語娛樂圈最頂尖的水平,要是林翰答應下來的話,網友們就能見證一個作家成為中國代言費最高的大明星了。

甚至請作家當代言人的形式多種多樣,比如在自己的寫的書中植入廣告,利用文化背景作為自己家鄉或者風景區的代言人,或者用自己的明星臉出演角色,或者直接利用作家的名字來號召讀者。

在拒絕了如此多的品牌之後,居然還有品牌找自己代言,林翰也不由得感興趣起來,這新華書店的葫蘆裏面究竟賣的什麽藥!

“其實新華書店開出來的條件還是很豐厚的,當然你不能奢望他們會給出很高的代言費。”陳佳璇攤開手,解釋起來說道:“其實代言這種企業看中的是他們的影響力,而不是為了錢。就跟很多明星代言了世界大牌或者奢侈品一樣,他們能從那些企業拿到很多錢嗎?不能!他們接受代言的原因就是可以借助品牌的名氣塑造自己的名氣還有影響力。”

這其實林翰也清楚,畢竟很多世界大牌,包括新華書店在內的企業對代言人都是可有可無的,它們已經在各自的領域裏面取得了該有的地位跟認可,就算增加幾名代言人也不會讓業績突然提升多少!

就比如說現在新華書店找林翰做代言,難道林翰作為代言人之後,新華書店全國的門店都能賣出去幾百萬、上千萬冊圖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