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4章 大檢察廳(第2/2頁)

人事方面從上到下依次為:檢察總長;新聞發言人和檢察研究官;檢察次長;高級檢察長;犯罪情報企劃官;刑事政策官;國際協力官;檢察官。

研究官主要負責制定政策法規,跟檢察官沒有太多關系,兩者互不統屬。

只是在級別上,研究官要比檢察官高很多,屬於長官的屬官。

金允浩只記住檢察總長等上司的基本信息,沒理會人數不少的研究官。

反正兩者基本沒什麽交集,他犯不著浪費腦容量去了解那些人。

組織結構方面:大檢察廳下設10個主要部門。

事務局、企劃局、公審訴訟部、國際數碼科學中心……等8個部門。

以上8個部門主要負責類似後勤保障工作,為檢察官工作創造便利條件。

而公共安全部和中央搜查部是大檢察廳2個強力部門,在韓國家喻戶曉。

公共安全部主要負責刑事、安全類案件,其中包括強力科、刑事科等。

(強力科主要負責與毒品、黑幫等有組織犯罪有關的案件。)

最後便是金允浩即將任職的中央搜查部,又叫反腐敗部。

中央搜查部是為深層分析社會病理現象,鏟除腐敗行為而設立的部門。

其下設:偵查指揮科;偵查支援科。

偵查指揮科:對於公務員、國營企業員工等公職人員的犯罪案件以及金融、高科技等犯罪案件、檢察總長下令的案件,負責指揮和監督。

此外,偵查指揮科還處理其他機關移交的犯罪案件之有關信息。

從司法解釋就可以看出,偵查指揮科權利大到沒邊,難以想象。

檢察官是偵查之王,而偵查指揮科的檢察官則是王中之王。

對於韓國所有政府官員和國企領導而言,中央搜查部偵查指揮科的檢察官是最不能得罪的人,沒有之一。

得罪上司,大不了晉升無望,死不了。但如果被偵查指揮科的檢察官盯上,那往往意味著牢獄之災,即便不死也要脫層皮,非常恐怖。

對比來講,韓國指揮科檢察官擁有的權利比華夏的中紀委還要大。

中紀委擁有的權利,它都有,而中紀委沒有的權利,它也有。

與恐怖的權利對應,偵查指揮科在韓國政界的肅貪反腐方面戰功赫赫。其所偵辦的大案、要案不勝枚舉。

其中最為人熟知的可能要數韓國前總統全鬥煥與盧泰愚貪汙案,以及不久前去世的前總統盧武鉉涉嫌於2002年總統選舉期間違反政治獻金法案等。

正是經由對重大政治案的偵辦,偵查指揮科在韓國享有廣泛的盛譽。

但這裏有個誤區,偵查指揮科是中央搜查部的主要部分,是其下屬科室,但並非是全部。很多韓國人誤以為偵查指揮科就是中央搜查部,這是錯誤的。

中央搜查部還設有另外一個默默無聞的科室:偵查支援科。

偵查支援科:對於偵查指揮科所擔任的案件提供偵查援助,處理有關追討和回收犯罪所得工作,進行國際偵查協助等有關偵查之國際合作工作。

某種程度講,支援科是指揮科的附屬科室,提供高級後勤工作。

在檢察系統中,很多人稱呼支援科檢察官為指揮科檢察官的屬官。

如此稱呼沒錯,現實情況如此,後者對前者具有很大的指揮權和管轄權。

金允浩即將任職的就是中央搜查部支援科,屬於指揮科的屬官。

但不要小看這個職位,其權利也要比其它檢察官大很多很多。畢竟很多時候,指揮科檢察官也會承擔部分偵查工作,臨時客串偵查指揮科檢察官。

至於更高的指揮科職位,是金允浩此刻不敢奢望的。

而李明博即便想捧殺金允浩,也不會將他碰到那麽高、那麽重要的位置。

畢竟指揮科檢察官可以不報請任何人,直接對總統展開調查。

李明博又不傻,他可不想讓金允浩再搞他一次。

而將金允浩捧到支援科的職位就比較合適了。

在金允浩上面有指揮科的檢察官管轄,不會出現什麽意外。

其他人要想給金允浩下絆子,通過支援科檢察官就很容易做到。

另外,指揮科僅有6名在編檢察官,不是可以隨意安插人的地方。

相對應的,支援科有12名在編檢察官,比較方便安插人。

聽完李在賢的詳細介紹,金允浩對大檢察廳有了初步的認知。

同時他也了解了其中的主要關節以及利害關系。

金允浩的心情不再那麽輕松,變得有些凝重。

上面莫名其妙多出個上級,讓他很為難,關鍵有些計劃暫時無法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