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7章 不愉快的工作

李國豪的話題聊過後,金允浩便進入了正題。

他掏出4個工作證丟在桌子上,說道:“既然你們都通過了最後的考核,就可以正式上崗,開始工作了。”

4人拿起各自的工作證看了看。

“警監,技術人員?”猴子念出了工作證上的信息,略帶疑惑。

金允浩解釋道:“掩飾作用,監視科屬於警方最高級別的保密部門之一。”

猴子他們都是特工,金允浩稍微一點,這些人就都明白了。

這是保密需要。

至於為何是“警監”職銜,也非常簡單。

因為技術類警察一入職,最低職銜便是警監,也是技術類人數最多的群體。拿著警監職銜的工作證出去,利於掩飾身份。

隨後,金允浩又多解釋了一句:“監視科正式成立後,待遇會按照警方內部最高級別發放。”

想要馬兒跑,必須讓馬兒吃飽喝足。

所以待遇這一點必須點明,讓這些人安心。

果然,聽完金允浩的解釋,4人雖然沒有表現出來,但是內心還是蠻高興的。

男人不易,都拖家帶口,面臨或者將要面臨巨大現實生活壓力。

至於所謂的夢想,它只存在於兒時,所以成熟的男人必須現實。這不是貶義。

暫時解決完身份問題,河馬便問道:“那麽我們的工作內容是?”

“作秀,反監視。”

……

藝人受非法監視一案是樸國權在背後推動的。

起因是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布的調查結果:包括全智賢、Rain、崔智友、文根英等當紅明星在內的354名藝人都被逼簽下不平等條約。

這份新聞出現後,才有了後續的事情。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閑逛人士爆料:全智賢自野蠻女友出道後,一直位居一線,經紀公司擔心其人氣太高,被挖角跳槽,竟然多年來一直對她進行非法監視,個人隱私完全公諸於眾。

隨後,又陸續出現其它爆料,許多藝人都受到所屬經紀公司不同程度的監視。

金允浩簡單分析後便看出,這些爆料者代表的是全智賢等藝人的利益,與這些藝人脫不了關系。

他們是想借此機會增添與所屬經紀公司的談判砝碼,拿回一部分應屬於自己的利益。

可以說,涉案藝人是本案的受害者,其所屬經紀公司是侵害者,雙方參與博弈,而金允浩則充當裁判和調解員的身份。

案件無關緊要,只要讓雙方達成一致,這個案子就算了結。

可以說,這就是金允浩的一場秀,監視科的一場秀。

開始的時候,猴子他們還不是很理解金允浩口中“秀”的含義。

可是工作過後,他們就現實體會了。

他們只是負責到全智賢等藝人的住所溜達一圈,利用特工工作經驗,找找監視設備,然後就收工。

至此,猴子他們發現:以前的特工工作與韓國國會司法工作存在巨大的差異。

這種差異讓這些人頗為不習慣。

猴子、河馬、大象對此有些反感,但沒有表現出來。

唯有野狗,那是相當的不樂意,從始至終都沒有認真工作,就是低頭玩遊戲。以此抗議。

“如果以後都是這種工作,我會主動退出。”

下半夜工作結束後,4人離開時,野狗丟下這麽一句話。

對此,金允浩沒有理會,神色如常的帶著申東海和尹國洪返回車上。

可是有人不樂意了,“守護神”申東海沒有立即開車,反而憤憤不平的嚷道:

“老大,這不像你啊,你怎麽不教訓他?!你就這麽允許他肆意妄為?你不是說要樹立威信嗎?被他如此嗆白,你還怎麽樹立威信?”

面包車後面空間很大,金允浩找了個舒服的姿勢躺下,淡淡道:

“因為他說的沒錯。既然人家沒錯,我又怎麽收拾人家?!

其實不僅是他對這種工作不滿,我和你又何嘗不是?說實話,這種工作……真他妹的混蛋!”

金允浩罕見的在外人面前罵出了臟話,蓋因為他心中也是別扭的不得了,一肚子郁悶不吐不快。

看看他作為檢察官都在做什麽?

在此案中,他就是調解員,幫助“打架”的雙方調節矛盾,卻不能用案件本身來說事。

這裏的“不能”包含了很多含義,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原因。

客觀上:如果他真的只盯著案件本身,全力破案,最終固然可以破案,但是對本案受害人卻不見得是一件好事。

以全智賢為例,金允浩破案後起訴其所屬經紀公司,那麽就需要全智賢出庭,與其所屬經紀公司對簿公堂,雙方會撕破臉皮大吵大鬧。

可一旦這樣,案件過後全智賢要如何與經紀公司相處?

她是有合約在身的,因此又不能輕易離開公司,那她要何去何從?

不走留在公司,那萬一公司一怒之下雪藏、打壓她,她又該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