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新案子

金允浩趕到江南地檢廳後,立刻被首席檢察官羅文山叫了過去。

“金允浩檢察官,有一個案子要交給你。”羅文山跟金允浩寒暄幾句後,直接遞給他一本卷宗,交代道。

金允浩快速瀏覽了一遍卷宗,發現案子不算復雜:

原告:男32歲,左耳撕裂,輕微腦震蕩。

被告:男,19歲,高中畢業,被指控是本案的施暴者。

原告狀告被告重傷害,而被告辯稱是見義勇為,當時他看到原告正在性侵一位年輕女性,於是出手相助,將原告打傷。

但是目前找不到案件中那名被侵害的女性,無法證實被告的說詞,而被告又沒有其它證據,能夠證明當時他是出於見義勇為。

金允浩看完卷宗後,羅文山解釋道:“目前被告已經被警方扣押,但是警方沒有正式的拘捕令,所以只能扣押嫌疑人24小時。現在原告要求對被告采取後續拘留控制,於是警方迫於受害人方面的壓力,向我們申請了拘捕令。

被告是今天淩晨5點被警方扣押的,現在是下午5多點,也就是說,留給我們調查案件、做出判斷的時間只有12個小時。因為被告未滿20歲,屬於未成年,因此本案有些特殊,需要盡快處理。”

羅文山解釋完案情後,又對金允浩說道:“目前我們刑事部有6位辦案檢察官,人手嚴重不足,而且其它人手中都有案子,抽不出身,所以只能麻煩你了。”

金允浩點了點頭,表示理解。

他在實習的時候,就知道檢察官的工作非常忙,人手不足,案件多,有的檢察官加班加點都完不成份內的工作。

而且羅文山口中的6位辦案人員,還包括了他這位首席檢察官,和次席檢察官在內。

看到金允浩點頭接下了案子後,羅文山拍了拍金允浩的肩膀,安慰道:“不要有心理負擔,有什麽不懂的隨時來問我,我替你把控最後那一道關卡。”

羅文山之所以將這個案子交給第一天上班的金允浩,一是,辦案人手確實緊張。二是,想借此考驗一下金允浩處理限時類案件的能力。

這個案子不算大案,影響力有限,如果金允浩在辦案中出現了什麽紕漏,他可以隨時幫金允浩更正錯誤。而且,即便金允浩把案子搞砸了,他也有信心幫金允浩處理好後面的事情。

一切都在他的掌控內。

所以,他才會將這個案子叫給金允浩。

回到自己的辦公室後,急於工作的申東海立馬撲了上來:“怎麽樣,老大?是什麽案子,殺人,還是放火?”

殺人案,放火案,那都是大案子,怎麽會交給一個第一天上班的檢察官來辦,沒長腦子?

金允浩此時沒心情打理犯二的申東海,直接召集大家開會,討論案情。

辦案時,主要是金允浩和申東海、尹國洪,他們三個是主要辦案力量。而書記員宋智恩則是負責記錄案情等文秘工作,秘書李慧娜則是負責給大家端茶倒水。

講述完基本案情後,金允浩總結道:“這個案子的關鍵點,在於是否能在有限的時間內,找到那名被性侵的女性,證明被告的說詞和清白。”

申東海點了點頭,表示認同,倒是一旁的尹國洪沉默了一會後,發出了不同意見:“金檢察官,這只是被告的單方面表述,不能認定為事實,您的調查方向有待商榷。”

看到尹國洪反駁金允浩,申東海第一個不樂意,嗆話道:“調查方向怎麽就有待商榷了?只要我們調查清到底有沒有這個‘被性侵的女性’,就可以判斷到底是誰在說謊,本案也就完結了。這有什麽不對?”

尹國洪陪著笑臉,對申東海說道:“呵呵,是,申調查官你說的是沒錯。可是你忘記了最重要的一點——我們時間不夠!

我們必須要在明天淩晨5點之前做出判斷,是否對被告發出拘捕令。而想要查清楚到底有沒有那名女性,12個小時,根本不夠。說以我才說,這個調查方向有待商榷。”

“切,時間怎麽會不夠,如果那名女性真的存在,只要大範圍宣傳,讓那名女性看到就可以,到時候她一出現,問題就解決了。”申東海激辯道。

尹國洪搖了搖頭:“這個案子首先是要經過警方,我想他們已經用過了宣傳手段,既然把案子交到我們這,就說明宣傳毫無作用,或者說根本沒有那名女性。”

申東海反駁:“那可能是宣傳範圍小,要我說……”

尹國洪插話,打斷道:“如果真的是大範圍宣傳了,那名女性就更不可能出現了。

人在不損害自己利益的條件下,會樂於幫助別人。可是本案中,如果那名女性要站出來,就要當庭陳述案發經過,描繪自己被性侵的過程。我辦案這麽多年,這種事情是最難辦的,很少有女性願意站出來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