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狩獵之白狼王

白狼超過兩米五的身長,恐怖超過兩百公斤的體重,巨大體型邁著優雅的步子緊跟在嘟嘟身後來到獵園。嘟嘟騎著白色侏儒牛小白,一身緊身的牛仔,皮褲,牛仔帽,背著短獵槍,腰間插著兩把左輪,鹿皮靴子,小小人打扮很是漂亮英武。即使沃爾頓家族狩獵場,眾多名貴獵犬環繞富豪們中,Pandora白牛,白狼這樣的組合也如同夜明珠一般顯眼。

李漢和珍妮弗離著嘟嘟有十多米遠,李漢看著仰著小腦袋的嘟嘟,有些擔心和珍妮弗說道。“珍妮弗,Pandora還小,現在用槍太早了點吧?”珍妮弗看了看李漢,嘴角露出一絲難得笑意。“漢,不用擔心,靈娜會教會Pandora用好手中的槍的。”

李漢微微一頓,想起嘟嘟說過靈娜阿姨教她和寶寶姐姐玩打靶比賽遊戲,當時李漢還真沒想到靈娜教嘟嘟用槍上來呢。“可畢竟Pandora還小,獵槍和左輪後座力,Pandora很難把握,不如換成氣槍。”

珍妮弗身邊的靈娜笑著說道。“漢,Pandora手腕力量比一般孩子要大很多,而且Pandora使用左輪和獵槍全部是洛克菲勒家族內部訂制,完全參照Pandora手型和力量,由槍械大師手工打造,安全性做到最高。漢,不用擔心,Pandora對槍有種天生的領悟,不會有事的。”

靈娜這麽一說,李漢放心不少,沒了Pandora擔心,李漢有了心情打量四周,沃爾頓家族選的這處狩獵場不大,多是草原和叢林,來的時候見宣傳牌上有火雞和鹿。

李漢摸了摸獵槍,眼神變得專注了許多,拉了拉韁繩,拍了拍小紅棗。“開始了,小家夥。”參加沃爾頓家族聚會成員,全部到齊了,李漢第一次見到如此多的名貴品種的馬匹,最漂亮的熱血阿拉伯馬匹,擁有極大的耐力和高雅的氣質統世界上最為神秘的馬汗血馬,李漢第一次在見到,適合長時間奔馳。

腓特烈斯堡馬,高雅積極,記錄性強,最為適合的狩獵馬,當然對於盧克等人騎著純血,或是德國漢若威等名馬,李漢只是搖頭笑了笑,這些人完全不是來打獵,純血速度雖然快,可是個性敏感,嬌貴,長距離耐力太差,獵狗配合完全一塌糊塗。

李漢來到嘟嘟身邊,摸了摸白狼,白狼肩高超過一米二,完全堪比猛獸獅子,在低矮速度型的獵狗群中完全是如同仙鶴和鴨子感覺。在美國,狩獵是一種由來已久運動,只是隨著現代社會發展,美國的年輕一代已經慢慢不在留戀這項簡單刺激的運動了。有了更多的選擇,更多刺激,狩獵成為中老年人緬懷過去一種儀式,更多於狩獵真正意義。

不過,幸好,美國人發現了一個巨大狩獵國度,中國,這個有著幾千年狩獵歷史的國家,向往狩獵,為此不惜花費巨資。美國人沒落的狩獵活動又迎來了新的春天,為了工作加入狩獵場,為了錢,建設更多狩獵場等著中國遊客上門,這可是好生意。

盧克和菲利普曾和李漢聊過這件事,他們對中國對狩獵的喜愛感到吃驚,在美國已經很少有年輕人喜歡狩獵這項枯燥的活動,而中國人卻越來越多加入狩獵,白白送出手中的錢。

李漢只能苦笑搖頭,對此,李漢也不太明白,或許是錢太多,還是刺激太少,再或許認為狩獵是高雅的活動吧。李漢的解釋,盧克和菲利普越加不解了,狩獵是印第安人為了填飽肚皮,不得已的身體勞動,雖不低劣,卻也高貴不起來。

想到這裏,李漢微微搖頭,邊上康博見著,笑著說道。“漢,或許我們該喝杯紅酒,去高爾夫場聊聊,比這裏追著一只火雞,傻乎乎的可要好多了。”

“謝謝,康博,我想若是獵到一頭鹿,那就美妙了,我喜歡它的味道。”李漢喜歡醬鹿肉,可惜國內時候少,來著美國,沒吃幾次,如今有條件,當然要打幾頭解解饞。

“祝你成功,漢,鹿肉和紅酒,不錯搭配。”康博梅隆和李漢關系不錯,當然只是普通朋友,康博十分喜歡酒,得知李漢是漢克莊園的釀造者擁有者以後,十分樂意和李漢談談釀酒或是品酒的心得。

康博對狩獵不太感興趣和李漢聊了會,康博去了盧克等人圈子,這裏更多談論康博感興趣的事。李漢倒是成了中老年人狩獵人群為數不多年輕人。

李斯閣挺喜歡和Pandora聊天,不忘時不時和李漢說幾句。“漢,你的獵槍不錯,不知道你的槍法怎麽樣?”“我想還算不錯,李,想要我們比比嗎?”

“真是有自信的年輕人,或許你還不知道李可是位真正獵手。”大衛格拉斯笑著說道,吉姆和大衛騎著的是阿拉伯馬,血統十分優良,好馬啊,隨行一群獵狗世界知名的名犬。白色杜高犬,高地頭骨大且結實,頜強勁有力,兇猛極具有攻擊性體型,耳朵被截掉相當窄。這可是極其出色的獵犬,攻擊力也暴強,據說單獨可以殺死野豬,5只就可以獵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