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3章 無奈!(第2/2頁)

客觀公正。

當時怎麽辦案的,當時刑事技術條件多落後。

當年在良莊打拐,包括把顧新貴從北河抓回去之後,對於人販子及逃犯顧新貴的定罪量刑,老盧的意見能發揮作用,時任縣委書記能定調子,縣政法委能協調公檢法把案子辦了。

現在以“審判為中心”,黨政領導對案件審理的幹預越來越少,司法機關對辦案程序尤其證據的要求越來越高。

1999.9.22案正好發生在法制建設的節點上,辦案民警沒跟上時代,刑事科學水平又比較落後,直接導致一起並不復雜的案件留下這麽多“後遺症”。

三天兩頭培訓,隔三岔五考試。

基層民警怨聲載道,可是不加強學習,不提高業務技能行麽!

“老帥”暗嘆一口氣,回頭看向新一代民警的領軍人物韓博,想聽聽他這個法律專家兼刑事技術專家什麽意見。

“時間過去這麽久,屍體早已火化,關鍵物證全沒了,測謊結果又不能作為證據,不管怎麽補充偵查,也不具備移送起訴條件。社會變革總要付出代價,法制建設同樣如此,我的意見是‘疑罪從無’,總結教訓,主動向上級檢討,積極做死者親屬工作。”

“段支隊?”

“放人吧,難道還能一錯再錯。”

“段支隊,韓支隊,可是……”放人容易,抓過好幾次也放過好幾次,關鍵放了之後怎麽辦,騰寶進欲言又止。

明知道陶玉玲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讓她逍遙法外韓博一樣憋屈,但坐在這裏的人不是包青天,不可能像包青天一樣說上鍘刀就上鍘刀,法律就是法律,必須要遵守。

“騰局,就像段支隊所說,我們不能一錯再錯。”

韓博看看他身邊的兩位同行,舉起剛看完的幾份筆錄,凝重地說:“工作有問題就是有問題,出了問題就要去面對,就要承擔相應後果。江大剛才講了幾點,我再補充一點,如果不出意外,辦案民警對陶玉玲的基本情況都沒查清楚,確切地說沒有在材料中反應出來。她不是小學文化,她是一個文盲,鬥大的字不識一籮筐。她的小學文化,估計是掃盲時村幹部幫她在填上的,然後錄入進戶籍資料。從這些材料中也可以看出,她有點神經質,屬於那種一點就著喜歡胡攪蠻纏的女人。”

“這個情況我真沒注意到。”江大下意識站起身,一臉尷尬。

“這無關大局,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做好死者親屬工作。”韓博擺擺手,示意他坐下。

上級過兩天來檢查,不能再超期羈押,韋國強接過話茬,一錘定音地說:“放人,只能放人,不能再關了。放的時候警告警告陶玉玲,又不是沒錢,又不是沒地方去,再呆在丁家有什麽意思,讓她有多遠走多遠,讓她別再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