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有爭議的命案”(第2/3頁)

“沒查?”

“查,怎麽可能不查。”

陳興國關上車窗,一五一十介紹道:“接到我們匯報,刑警大隊技術中隊連夜過來勘察現場,屍體是從河裏撈上來的,哪有什麽現場。拍了幾張照,通知殯儀館把屍體拉去冷藏。說是今天解剖,報告不知道什麽時候能出來。張局、石局和李大早上過來看了看,召集我、劉旭及程文明開了個小會。不管怎麽樣也是一起命案,要成立專案組,決定由你兼任組長,王解放和程文明兼任副組長,批了5萬經費,偵查工作以我們分局為主。”

刑警大隊沒特別厲害的刑偵專家,就算有,遇到這樣的案子一樣頭疼。

由最熟悉轄區情況的分局負責偵破,應該算一個比較合理的決定,畢竟分局有刑警中隊。

局裏讓自己兼任這個專案組長,並不是要自己跟刑警一樣去走訪詢問、收集線索,只是以此體現局黨委對這起案件的重視。不管怎麽說自己也是局黨委成員兼分局局長,掛個名,可以做一些組織協調及後勤保障方面的工作。

意料之中的事。

韓博想了想,問道:“王解放到了沒有?”

“到了,又出去了,跟程文明簡單分了下工,各帶一隊民警,他負責走訪詢問河岸兩側的商店、居民、船主,同兄弟市縣公安部門聯系,了解柳下河大橋南北十五公裏段近期有無女性失蹤;程文明組織民警及聯防隊員,對河岸兩側展開拉網式搜查,往南搜五公裏,往北搜五公裏,看能不能找到第一現場或其它線索。”

“死者不是本地人?”

“我們了解過,寧益安心裏沒底一樣了解過,基本可以確定死者不是我們兩個縣沿河鄉鎮的居民。”

陳興國頓了頓,補充道:“省道車來車往,柳下河航道船來船往,鬼知道是不是異地殺人,跑我們附近來拋屍,並且屍體確實是群眾在河中央發現的,張局和石局讓我們先查,他們向市局匯報,看市局刑偵支隊會不會接手。”

河中央發現的,也就是說案件管轄權有爭議。

命案不是其它案件,不能“不破不立”。命案破獲率更不同於其它案件的破獲率,何況這不僅涉及到命案破獲率,同樣涉及到轄區命案發生率。

思崗治安一直不錯,一起命案破不了就是幾個百分點!

對於這種“有爭議”且直接影響縣局“成績單”的案件,局領導當然要據理力爭,至少要獲得上級的同情和諒解。因為這本來不關我們的事,我們遭遇的是“無妄之災”。

領導的事領導去操心,當務之急是這個案件怎麽破。

只要把案子破了,只要能把兇手抓捕歸案,大家日子都好過,局領導也用不著再為此“叫冤”,反而可以拍著胸脯慷慨激昂地說我們思崗縣局是負責任的,不管關不關我們的事,我們都當成一件大事對待。

術業有專攻,韓博不認為偵辦這樣的案件,自己會比王解放和程文明兩個專業刑警更厲害。

快到家門口,赫然發現自己風風火火趕回來其實幫不上什麽忙,使不上什麽勁兒。

“趕這麽長時間路,回單位先休息,傍晚人全回來,吃完晚飯開案情分析會,到時候我叫你。”

既然回來了,既然兼任專案組長,不能什麽不管,韓博沉吟道:“睡不著,回單位我打電話請教請教703的專家,水漂我們頭一次遇到,他們遇到的比較多,或許能給我們一點建議。”

人的生命真的很脆弱,陳興國感嘆道:“水漂不多,溺亡不少。這兩年稍好點,以前光絲河哪年不淹死幾個。有騎自行車不小心沖進河裏的,有下河遊泳腿抽筋的,有家庭矛盾跳河尋死的,孩子居多,我記得的就有五六個。”

偵破命案重要,防範意外溺亡一樣重要。

韓博猛拍了下額頭,凝重地說:“馬上進入汛期,天氣又越來越熱,意外溺亡事件極易發生。陳所,我們必須盡早做一些防範,安排民警去良中良小和幼兒園上幾堂安全課,擬一份安全防範宣傳稿,請廣播站宣傳宣傳。另外組織聯防隊員摸一下底,看看我們轄區有多少沒有護欄,有多少座用樓板搭的、中間有縫隙,車輪子一陷進去就會摔跟頭的橋梁。請鎮裏全部重建不太現實,補補中間的縫,用腳手架那種鋼管在兩邊安裝簡易護欄投資不算大,做做工作,應該沒多大問題。”

當那麽多年絲河派出所長,轄區淹死那麽多人,自己明明看到卻一直想不起來去做一些防範。

他想到就去做,當成一件大事去做。

這就是責任感,陳興國很慚愧,不無尷尬說:“你忙大事,這些小事交給我,回去就著手安排。”

兩位領導談完正事,吳永亮擡頭看看後視鏡,忍不住問:“韓局,盧書記呢,他不是跟你一起去北京的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