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一念之間(第2/2頁)

久而久之,形成一個習慣。

焦鄉長、馬主席、崔副書記、張副鄉長等鄉領導,只要用建築站或建材機械廠的車去縣裏辦事,只要車上能坐下,都會順路帶上幾個老百姓。

舉手之勞,又不用自己掏一分錢,所帶來的正面影響卻是巨大的。

良莊人經常跟丁湖親戚吹牛,我們良莊幹部多麽多麽好,上個月我是坐盧書記車去縣裏的,他一直把我送到百貨大樓,你們丁湖搞成現在這樣就是幹部不行,不光腐敗而且脫離群眾。

入鄉隨俗,作為鄉長助理不能搞特殊化。

開到丁字路口停車,搖下車窗朝站在水果攤邊的幾個人喊道:“同志們,有沒有人順路去思崗的,三個空位置,去趕快上。”

警車,不是鄉裏的轎車,幾個提著行李的人猶豫不決。

周正發搖下車窗催促道:“老蔣,雲雲,韓特派喊你們呢,走不走,再不走等會一個人要花六塊錢打車票。”

不怕得罪人,不等於喜歡得罪人。

這種能改善警民關系,能緩和幹群矛盾的事為什麽不做。

韓博幹脆開門下車,幫一個四十多歲的男同志提起行李,微笑著招呼道:“公安也是人,公安不吃人,上車吧,能省一塊是一塊。”

叫雲雲的小丫頭膽大,撲哧一笑道:“韓特派,周主任,我要坐前面!”

“你個死丫頭,要求還挺高,坐前面就坐前面,不過要系安全帶。”周正發不光知道她名字,看樣子還比較熟,竟然真爬到後排把副駕駛讓給她。

全鄉最可怕的人看來沒那麽可怕,行李被提上的中年人反應過來,急忙道:“韓特派,不好意思,這就麻煩你了。”

“順路,不麻煩。”

“轎車坐過,警車頭一次坐,韓特派,今天沾你光。”

“不是沾光,是應該的。看見那個牌子沒有,人民警察為人民,我們公安民警就應該為人民服務,再說你們交過治安聯防費,你們是我們的衣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