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出發點不一樣(第2/2頁)

在良莊工作,想不到很正常。

吉主任低聲解釋道:“昨晚盧書記去縣委匯報,縣領導正在召開常委會,研究這個年該怎麽過。良莊無債一身輕,什麽不用擔心。其它鄉鎮不行,許多鄉鎮領導已經做好出去躲債的準備。春節即將來臨,再過幾天就是97,香港馬上要回歸,穩定壓倒一切。大過年,如果再不發點工資,教師會鬧事,退休人員會上訪。縣財政擠出一部分,謝書記和楊縣長幫幾個問題最嚴重的鄉鎮協調到一點銀行貸款,但仍有很大缺口。聽完盧書記匯報,楊縣長認為這是個機會,決定利用打拐的契機,將一些計劃外生育的社會撫養費征收上來。”

“買媳婦的?”

“嗯,他們大多沒領結婚證,未婚先育就是計劃外生育,按規定是要處以罰款的。普通人超生躲躲藏藏,頂多去扒他家房子。買媳婦生孩子不僅違法而且犯罪,他們要是敢逃就是逃犯,就要發通緝令全國追捕。良莊一下子抓幾十個,能夠體現出縣委縣政府在打拐上的決心,所以縣領導認為只要宣傳到位,征收工作應該不難做。”

這哪是打拐專項行動,這分明是罰款專項行動。

韓博被搞得啼笑皆非,忍不住問:“買媳婦生孩子的全縣能有多少,能罰多少,就算全罰上來又能頂多大事。”

“縣裏上午安排各鄉鎮和我們公安局摸過底,把9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施行《關於嚴懲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的決定》之前的算上,全縣不少。集中清理一下,沒辦結婚證的補辦結婚證,計劃外生育的把罰金收上來,順便幫那些孩子把戶口上了,同時對那些想買媳婦的人能夠起到一定威懾作用,一舉幾得,不是什麽壞事。”

光計劃外生育罰款不一定能威懾住,韓博又問道:“吉主任,這是不是意味著對那些買媳婦的人來個一刀切,只要繳納罰款就既往不咎?”

“怎麽可能,收買拐賣婦女違法犯罪,我們公安機關一樣要查處,態度好的管制,態度惡劣的移送檢察院起訴。”

“什麽叫態度好?”

“各鄉鎮要成立工作組,敦促那些買媳婦的人積極主動配合調查,一星期內辦理取保候審,逾期不辦理的嚴厲打擊。”

明白了,各鄉鎮想收一筆計劃外生育的罰金渡年關,局裏打算利用這個機會罰沒一筆取保候審的保證金。

對那些買媳婦的人,《關於嚴懲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的決定》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沒有處以罰金的條款。局裏只有打取保候審保證金的主意,三天兩頭傳訊,只要一次沒及時到案,就可以合理合法的將保證金罰沒上繳國庫,然後再返還到局裏。

同樣是打拐,出發點不一樣。

不過有一點可以確認,專項行動結束之後,至少兩三年內沒人再敢買媳婦,除非他做好被公安和計生部門重罰的心理準備,確實能威懾住那些想買媳婦的人,進而達到“沒有買,就沒有賣”的最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