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公安特派員(第2/2頁)

公安特派員是老黃歷了!

騎著自行車,腰裏挎把手槍,一個人管一個鄉,威風凜凜,人人敬佩。

可是時代變了,不再是那個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治安環境。再小的鄉也十幾個行政村幾萬人,一個人管得過來嗎?

韓博欲言又止,吉主任解釋道:“按規定,兩萬人以上鄉鎮應該建所,由於警力、經費和編制方面的原因,加之縣裏正在推行撤鄉並鎮,良莊鄉一直沒建。事實上不光良莊,全縣仍有六個鄉沒派出所,公安工作一直由公安特派員負責。”

縣裏居然有六個鄉沒派出所,真頭一次聽說。

要是之前沒公安特派員,可以叫苦叫難,關鍵之前有,人家一直幹到生病住院。一個人管一個鄉治安,壓力山大,韓博不敢輕易表態。

“由於沒建所,戶籍管理暫時沒移交過來,戶口簿上依然加蓋鄉人民政府戶口專用章,所以戶籍這一塊你不用管。刑事案件有負責那一片的刑警四中隊,主要是治安。具體要做哪些工作,等辦完手續去一下治安大隊,程仁友同志在家,你們打過交道,好好溝通一下。”

剛才說過,堅決服從組織安排,不能自己打自己嘴。

特派員就特派員吧,至少是“一把手”。

韓博想了想,又問道:“政委,經費呢?”

“什麽經費?”

“辦案經費。”

“小韓,我剛才說對你了解不是開玩笑,你治理整頓人民西路夜市,把夜市變成自收自支的正股級事業單位,一個月創收好幾千;在黨校培訓期間也沒閑著,天天去絲河派出所熟悉公安工作。有能力,有魄力,又注重調查研究,非常清楚我們公安機關經費有多緊張,現階段只能自籌。”

“自籌?”

“先管鄉裏要,能要多少要多少,不足部分依法創收。跟其它所隊一樣,返還10%。”

縣裏按人頭給公安局錢,政法專項編制的正式幹警都拿不全,到局裏只剩70%,事業編和合同制民警只有40%,地方編一分沒有,辦案經費更不用說了。

皇糧不夠吃,只能吃雜糧,大環境如此,沒辦法,韓博一樣做好了依法創收的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