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7章 都不是善茬(第2/3頁)

“麥總,都在一個圈子裏刨食吃,我們也是混口飯吃。給個面子,何必鬧到這種地步呢?”

“我給你面子,你給我面子了嗎?當初你們黑王寶強的時候,怎麽不說先跟我們打聲招呼?若非我手裏有證據,應對得到,王寶強就毀了。”

“是是是,這個是我把關不嚴,手下人胡來,我已經狠狠批評他們了。您放心,今後再有不利於貴司的傳聞,我們第一時間通知你們。咱這個官司就沒必要打了吧,我們願意公開道歉。”

“撤訴不可能,律師費我已經掏了。如果你們賠償我們公司的損失,我可以考慮庭外和解。”

“麥總,做事不用犯得著這麽絕嗎?我都說願意道歉了,你又何必步步逼人呢?”

“道歉管用的話,要警察幹嘛?要法律幹嘛?”

“這麽說是沒得談了?”

“你想跟我怎麽談?知道王寶強每年的收入有多少嗎?知道他每年能為我們萌人創造多少利潤嗎?你隨隨便便一篇爆料,輕飄飄一句話,給我們公司和王寶強造成的損失就這麽揭過去了?你多大臉!”

“麥總,既然話說到這份上,我看咱們也沒必要談了。我提醒你一句,我們只是起到新聞媒體的傳媒作用,報道事實有誤而已。”

“去你馬勒戈壁的,新聞媒體報道新聞之前,不調查清楚新聞真相,為了名利故意以訛傳訛還有理了?我還告訴你了,你們工作室我們告定了!還有,我們已經報警,你要敢跟我玩黑的,咱們走著瞧!”

雙方不歡而散,溝通很不順利。

爆料工作室那邊不在乎虛名,願意道歉。哪怕起訴也不要緊,還等於給他們打廣告做宣傳,但有個前提,別追求他們造成的經濟損失,他們不想賠錢。

以往圈內的這種名譽權官司,大都圍繞著名譽二字,象征意義的追討一塊錢。

可麥小余擺明車馬,王寶強的名譽要挽回,萌人和王寶強的經濟損失也要追討……這筆錢可不是小數目!

另外,萌人方面起訴的罪名也很多。

就像是爆料工作室,涉及到名譽侵權、誹謗罪、傳播謠言罪、勒索罪從犯等,附帶追究民事賠償責任。

而馬蓉,萌人起訴的更狠:名譽侵權、誹謗罪、勒索主犯等,附帶追究民事賠償責任。

一千多萬的巨額勒索屬於刑事犯罪,老麥同志和律師商定後,建議報警。

這個罪名搞贏概率不大,但是對輿論造勢有利。

馬蓉好容易聯系上麥小余後,聽說萌人方面已經報警,告她勒索王寶強,不日警方將帶她會警局調查,整個人差點崩潰。

她父母得知後,也是一半驚恐擔憂,一半憤怒惱恨。

麥小余做事太絕了!

還好,馬蓉父母咨詢了相熟的律師朋友,得知這種事勒索罪名很難成立,可是麥小余的做法,徹底激怒了他們。

馬蓉可不是小家碧玉乖乖女,她父母也不是善茬。

萌人是有影響力的大公司又怎樣,我們普通老百姓也不是好欺負的!

不是還有網絡嗎?

反擊!

反擊!

必須反擊!

利用民眾同情弱者的心裏,痛斥萌人的霸淩行為!

馬家三口商定之後,馬蓉再次給麥小余去了個電話。

電話接通後,麥小余語氣戲謔:“怎麽,警察叔叔找過你了?”

“麥小余,做人不要太過分!”

“喲,這是又打算威脅我了?”

“誰敢威脅你,你可是身家幾十億手眼通天的大老板。不過我也不是好欺負的,別把我逼急了,到時候我把我知道的事情都爆出去,你也不好過!”

“稀奇啊,你這是來給我下最後通牒?”

“就算是吧。我最後問你一遍,你們公司撤不撤訴!”

“馬蓉啊,我也最後告訴你一次,老老實實接受法律決定,等法庭宣判後,該道歉道歉,該賠償賠償。以後踏踏實實做事,規規矩矩做人,別再整幺蛾子。”

“你在威脅我?我告訴你,我馬蓉光腳不怕穿鞋的,大不了魚死網破!”

“首先呢,我得提醒你,我雖然是萌人老板,但是這麽多年,我也一直是光腳的;其次,我不是威脅你,而是善意的提醒。拜金無所謂,但要堅守做人最基本的底線,千萬不要偷別人的面包,去享受自己所為的愛情。對了,宋喆最近還搭理你嗎?”

“麥小余你等著,我會讓你為今天的話付出代價的!”

……

馬家的反擊很快展開。

先是馬蓉父母主動聯絡當地媒體,爆出這段時間,一家人的悲慘遭遇。

在媒體面前,他們一把鼻涕一把淚的痛斥萌人的霸淩行為。不但給他們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響,還嚴重影響到他們的身心健康等等。

另外,他們的女兒苦讀多年,又付出辛辛苦苦、兢兢業業的努力,終於通過面試留在北京電視台,卻於前段時間因為萌人的霸淩行為,被電視台以莫須有的原因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