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空手套白狼

“我答應你,不過你必須告訴我你的計劃,還有,你怎麽跟韓總那幫人認識的?”

麥小余的終極計劃,自然是不會告訴石昊的,至於說圈來資本方助陣,倒是可以透露一二,以堅定石昊的信心。

早先,得知霍建華被坑之後,他沒著急飛往廣州,而是考慮了一天,然後聯系羅總。

他和羅總之間,交情,有,但是更多的是交易。

這回他拿出的籌碼極為誘人。

首先,他計劃在美國成立發行公司,運作國產片的海外發行,同時投在歐美影片拍攝,分享票房及電影周邊受益。

萌人的《致命ID》海外發行很成功,票房八千多萬美元,但卻不足以打動羅總。

因為萌人規模太小,國際影響力還不如國內那些大型影視公司。

接著麥小余又拋出誘餌——小麥的《暮光之城》。

《暮光之城》第一部《暮色》,已於去年下半年在美國出版,反響熱烈。

吸血鬼文化在歐美非常流行,再加上浪漫的愛情元素,使得出版商很看好這部小說。

在他們的運作下,上市短短幾周,該書就一飛沖天,名列《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第5名。並且引起讀者熱議,成為談論話題最多的暢銷書之一,也引起美國主流媒體關注。

《時代》周刊:“充滿著愛恨情仇的張力,但又優雅精致如簡·奧斯丁,達到了浪漫小說的一種極致。”

《紐約時報》:“有若即若離的情感糾葛,有一波三折的冒險歷程,有瑰麗奇異的超凡想象,有惟妙惟肖的場景描寫,有驚心動魄的閱讀快感,也有直擊心靈的溫情慰藉。”

美國亞馬遜網站:“精致、微妙的筆觸使得這套令人驚奇的小說超越了恐怖懸疑文學的局限而躋身於最優秀青少年小說之列。”

還有《出版商周刊》、《學校圖書館月刊》、《今日美國》等多家媒體,紛紛給與肯定和好評。

到目前為止,《暮光之城·暮色》一直名列《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其中五周名列榜首。

《暮色》的暢銷,為麥小余帶來豐厚的收益……這個跟羅總無關,他看重的是其中蘊藏的巨大商機。

進入千禧年後,《哈利·波特》成為國際影壇最受關注、票房最火爆的系列電影之一。

今年已經拍到第四部《哈利·波特與火焰杯》,預計年底上映,每一部都創作驚人票房,加上電影周邊產品收益,為投資方創造巨額回報。

誰特麽能不眼饞?

美國某些媒體認為,只要作者小麥能夠延續《暮色》的情節和文筆,那麽《暮色之城》系列有望成為後“哈利·波特時代”的魔幻巨著。

或許這裏面有吹捧的成分,可是《暮色》的暢銷和話題度是實打實的。

即便將來《暮色之城》改編電影後,票房和投資回報率遜於《哈利·波特》,也應該能大賺一筆。再加上電影周邊產品創造的利潤……羅總豈能不動心?

他這才答應麥小余的交易條件,幫忙聯絡大鱷,勸說對方同意聯手在美國成立發行公司,捎帶手的幫著麥小余解決霍建華危機。

可是大鱷們都是老司機中的老司機,豈是好相與之輩?

即便麥小余展現出足夠的潛力,又有羅總的積極奔走勸說,沒見著兔子也不會輕易撒鷹。

他們的意思是,將來萌人籌拍《暮光之城》,他們可以參與投資,但是在美國成立發行公司,那就沒必要了。

國產片在全球影壇市場屬於非主流,美國華人雖多,除了明星大腕的主演的古裝武俠片和成龍的時裝動作片外,其他的基本賺不到錢。

賺不到錢又何必費力不討好的搞什麽發行公司,運作國產片的海外發行呢?

愛國有很多條路,何必非選這條路?

羅總碰了一鼻子灰。

這時候麥小余使出殺手鐧:在美國成立發行公司,不用他們拿出真金白銀,公司運作所需的資金,由《四月的愛情》劇組的投資方和唐朝共同承擔。

理由很簡單——有仇報仇,以直報怨!

我跟你們遠日無怨近日無仇,你們卻故意踩我,我進行猛烈還擊不應該嗎?

起初麥小余沒想過強吃唐朝,他的想法是:只要有幾個大鱷聯手施壓,讓唐朝和煤老板一起賠付兩三億沒什麽難度。

兩三億華元換成美元也有好幾千萬,足以支撐發行公司的運作,對於唐朝和煤老板來說,也不至於傷筋動骨。

這下有大鱷動心了。

按照麥小余的整個套路,大鱷們基本沒有什麽風險,即便將來發行公司破產,他們也沒有任何損失,無外乎就是施壓的時候,搭進去一點人情關系罷了。

雖說人情也值錢,可是跟潛在的收益相比,不算什麽。

再者說了,發行公司真幹成了,勉強也能折算成政治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