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幫兇(第2/3頁)

還好,胡歌和唐嫣年齡相仿,又是上海老鄉。胡歌當初同時被中央戲劇學院導演系和上海戲劇學院表演系錄取,因上戲老師的勸說和家庭原因才最終選擇留在上海。

因此兩人有許多共同話題,幾句家鄉話過後,很快熟絡起來。

熟絡之後,話題就變得更廣泛了。

拍攝間隙,兩人坐在角落裏用家鄉話聊天。

麥小余正在跟導演商量著什麽,唐嫣偷瞥他一眼,小聲問胡歌:“你當初怎麽跟公司簽約的?”

胡歌不疑有他,大大方方把自己在《粉紅女郎》劇組的見聞經歷,以及隨後的簽約過程詳細告訴唐嫣,聽的唐嫣目瞪口呆。

在唐嫣心中,麥小余屬於那種入侵娛樂圈的黑澀會大佬,手眼通天黑白兩道都有關系。可按照胡歌的說法,麥小余並不壞,路見不平待人真誠,對公司藝人和會員特別照顧。

而且有本事,投資的影視劇都賺錢,還能捧紅新人。

更大的差別在於:唐嫣心中,麥小余是壞人,用暴力手段威逼她替萌人賺錢,賺夠一個億才還她自由;而在胡歌心中,麥小余是好老板,簽下自己是因為重視、器重、青睞和信任。

畫風落差也太大了!

說完自己的簽約經過,胡歌反問:“你呢?”

“啊?我啊,那個,面試簽約。”唐嫣不想觸及心底傷痛,轉移話題,“公司是不是每個月給你三千塊零用錢?”

“什麽零用錢,那是公司補助,你應該也有。”

看來是我多心了。

唐嫣心中輕松些許,胡歌忽然壓低聲音:“告訴你個秘密,我懷疑那筆錢是麥總自己出的,不是公司給的。”

“為什麽?”

“我之前問過雪姐,她都不知道那筆錢,還說公司從沒有發過補助給藝人,都是封紅包。而且,那筆錢每次都是從麥總的個人戶頭打過來的。”

不可能吧?

他是個騙子呀,難道良心發現?

唐嫣愕然看著遠處的麥小余,這時候麥小余已經將導演、攝影師、燈光師都召集到一起了,看樣子在布置很重要的工作。

胡歌碰碰她,問道:“你跟公司簽了幾年?也是五年嗎?”

提起合同期限,唐嫣就覺得心裏發苦,有種默默無言淚兩行的感覺:“十年……”

然而胡歌的反應,幾乎顛覆了她的三觀。

“十年?麥總這麽看好你!”

“簽十年……是好事?”

對於不愁下家的成名藝人來說,合約太長肯定是壞事,那束縛了他們的自由;但是對於剛涉足娛樂圈、前途未蔔的新人來說,合約期限越長,是對自己價值的一種肯定,也是對自己的一種保障。

胡歌咕噥兩句,說道:“等會我給雪姐打個電話問問,看看我的合同能不能延長……”

於是,臨近當天拍攝結束,麥小余接到了李雪的來電,而次日廣告拍攝完成,胡歌乘飛機返回上海的時候,身上多了一份合同——那是他和萌人影視新簽的合同,合約期限……十年。

對麥小余來說,這絕對是個意外之喜。

“你還真是我的福星啊。知道嗎,我一直後悔胡歌的合約期限太短,幸虧有你,現在順利重簽,十年哦。”

晚上七點多,一家高档的西餐廳內,麥小余笑著對唐嫣說道。

今晚他請唐嫣吃西餐,作為胡歌改簽十年合約的……獎勵。

唐嫣有氣無力的切著盤中的鵝肝,情緒低落:“是我害了他,我成了你的幫兇……”

“所以說你跑不掉了,認命吧。”麥小余心中好笑,故意這麽說。看到唐嫣面露自責,他又問道:“胡沒告訴你,明年公司準備斥資拍攝電視劇,他是我欽定的男主角嗎?”

“啊,還有這事?他沒跟我說啊。”

“呵呵,我有預感,那部電視劇很可能捧紅他。所以你不用太自責,十年合約對我有好處,對他也可能有好處。”

唐嫣這才想起來,麥小余雖然是個騙子,是個壞人,但是……萌人是新人的“諾亞方舟”!

如果胡歌真的火了,十年合約也無所謂,大不了支付違約金解約嘛。

她擡起頭,期冀的看著麥小余,怯怯開口:“那我呢?是不是……女主角?”

“你想太多了,女主角是我妹妹,那部劇是我送給她的禮物。”

唉,菲姐說的一點都沒錯,娛樂圈裏到處都是關系戶,沒有人脈關系寸步難行啊。

唐嫣很憂桑。

這是她拍的第一步廣告,片酬一千一,五五分成等於她才為公司賺了幾百塊,距離一個億太遙遠了。

而且麥小余還說了,讓她安心在學校上課,學表演練台詞提高演技,李雪會替她接一些合適的廣告約,通過實踐累積經驗鍛煉走位培養鏡頭感。

至於拍戲,等明年再說。

我什麽時候才能替他賺夠一個億,贖回我的自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