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5章 避稅

基裏連科回國去參加讓他露臉的大事兒了,馮宇則在拉爾夫的陪同下,去視察了一圈他在北美的產業。

最近拉爾夫和龜田正雄都跟馮宇提過一件事,那就是亞馬遜、臉書、谷歌、美高梅等子公司都有一個想法,在“避稅天堂”開曼群島成立一家子公司,然後將利潤什麽的轉移過去,就可以合理的避稅了。

他們因為涉及的規模和影響較大,所以無法將公司總部遷移過去。許多跨國大公司,都這麽做。

比如風雨控股,不就注冊在這兒麽。

亞馬遜等計算了一下,這樣每年可以少交幾個億美元的稅,甚至未來會更多。微軟、可口可樂等公司都是這麽做的。

既然那些公司可以,他們為什麽不可以?尤其是他們在海外的子公司,完全可以劃入到開曼群島這家子公司名下,這樣在國外也可以合理避稅了。

每個國家對於企業的稅收都是不同的,尤其是國企、民營企業和外企的稅收都有差距,個人收入也是一樣。

舉個簡單的例子,風雨隊的皮爾斯和姚明,他們的納稅比例就完全不同。因為皮爾斯是美國人,享受的美國公共福利更多,所以納稅額度就要更高。

姚明是華夏人,在美國只是工作而已,還要給華夏那邊納稅,所以這邊的稅就比較低。

企業之間也是一樣,外企肯定不能跟本國企業納稅額度一樣,否則他們繳納雙重稅收,還怎麽保證利潤?

沒錢賺,傻逼才去你那開公司呢。

如果亞馬遜不是上市企業,那麽操作起來要簡單許多,財務不需要公開,許多賬目都比較好操作。

但他們是上市公司,這些操作起來就比較麻煩了。

他們希望能夠借助母公司風雨控股的渠道,幫助他們合理的避稅。這樣公司純利潤就變相的提升了,每個股東能夠分到的錢也會更多。

馮宇記得前世這種辦法被美國這邊給禁止了,尤其是上市公司,這個還是能夠清晰的查出來。

不只是在美國,在英國等多個國家,都會發生這類的事情。

比如前世臉書在英國的子公司年收入一個多億英鎊,但是經過轉移利潤到開曼群島後,臉書公司所繳納的稅額只有幾千英鎊。沒錯,就是幾千英鎊,而英國一個年收入兩萬六英鎊的個人,所繳納的稅款都比這個更高。

就比如微軟,在華夏也玩這一手,後來不是被發現了,然後補交了稅款不說,還要包括滯納金和高額的罰款。

究其原因,就是這個稅收方式有漏洞,你鉆了,沒被人發現,那就沒事兒。要是被人發現了,數額少,估計也沒事兒,為了一點錢,沒必要辛辛苦苦的查賬什麽的。

但是如果數額大,那就值得了,比如微軟、可口可樂就經常被查賬,誰讓他們是納稅大戶呢?

亞馬遜、谷歌也成長為了納稅大戶,還是上市企業,要想操作,那可太難了。

馮宇這次也是來看看,他們到底想要怎麽操作。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可就不容易了。

貝佐斯給馮宇介紹了一番他的計劃,這是公司的首席財務官想出來的辦法,之前這位在可口可樂工作過。

但是這個辦法,可口可樂使用的又有所不同。

因為亞馬遜不但算是零售企業,也能算是文化企業,但最重要的是,他們算是網絡科技企業。

亞馬遜也擁有許多專利,比如目前雲技術,亞馬遜是全世界最好的。

還有一些大數據分析,也非常有價值。

亞馬遜主要考慮的,就是無形資產的轉移定價。

亞馬遜所要轉移的無形資產,不是商標什麽的,那個轉不走,他們要轉移的是專利技術、知識產權、貿易機密等等。

這些因為都是無形的,所以很難定價。

他們很簡單的通過低價授權或者賣斷,讓子公司或者關聯企業獲得一些技術或者知識產權,然後子公司在授權給其他公司使用獲利。

這樣原本開發出技術的公司就沒有那麽高的利潤了,而子公司或者關聯企業則可以獲得原本屬於開發這些技術的公司的利潤,但是他們在開曼群島,可以少交許多稅,這樣就不但保留了高利潤,還少交了稅,並且還是合法的,雖然大家都知道,這裏面肯定有貓膩。

這也是為什麽許多大公司養了許多律師,不只是為了跟其他合作夥伴之間可能發生的問題打官司,還可以為這些避稅什麽的做法律支持,證明我這些是合法的貿易,不是逃稅。

還有一個簡單的辦法,那就是亞馬遜、谷歌等企業不都是有研發中心麽,技術研發是他們支出最大的項目之一。

將這些研發中心放在那些企業所得稅率較高的地區,這樣該地區的企業利潤就因為技術研發的高額支出而降低了,那麽需要交納的所得稅額自然也就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