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0章 這是我說的

最近網絡上很多人在抨擊我,說我擾亂了行業秩序,那麽什麽是行業秩序?

行業秩序,我認為應該包括技術市場秩序,人才市場秩序,經營市場秩序,投資發展秩序等等多種。我不是專家,說不出那些專業的名詞,我今天僅從消費者的角度,談一談我的看法。

我作為IT產品消費者,以最直觀的電腦為例。我要購買一台電腦,有網絡訂購和到實體店購買兩種方式。

而要使用一台電腦,那麽除了買這台電腦以外,還要裝上我需要使用的軟件。

所以我計劃購買一台電腦,花費是六千元RMB,看中了一款售價5999元的電腦,但是實際我買的時候,花費會比這個更高。

因為我要裝軟件,最基礎的,我要裝系統。這裏面主流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聯想銀山的XOS光盤和微軟的VISTA光盤。

前者零售價499元RMB,如果是預裝系統,那麽售價應該是199元。而微軟的呢?零售價是幾倍,哪怕是預裝的系統,售價也接近千元。

這還沒算你要購買一台台式機,一般需要一個插線板,需要網線,還需要安裝網絡,這些相關的產品,又是一筆錢。

所以我們買電腦實際花費的錢=電腦成本+軟件價格+店鋪成本+配件價格+利潤。

這裏面一台電腦的真正成本應該是多少?利潤又有多少?最大的利潤被誰賺走了?

店鋪的租金,代理商的利潤,PC廠商的利潤,軟件廠商的利潤……這裏面分錢的人太多了。

而利潤率最高的是誰呢?微軟。

微軟號稱為了研發VISTA,投入了上百億美元,但是這上百億美元是哪兒來的?賣XP系統賺來的,他們靠著XP系統賺來的利潤,足夠研發VISTA和XP十幾次!

比爾·蓋茨的財富是哪兒來的,全部是微軟。我的財富呢?來自於多種投資,IT投資所獲得的利潤,在我所有的收入中,並不是大頭。

我只是投資的行業比較多,每一種都能未來帶來那麽一點點利潤,綜合起來,就讓我的收入增加了不少。

話說回來,作為消費者,我們都想以較低的價格,購買到心儀的產品。但是作為生產銷售方來說,卻希望利潤足夠高。

如何形成兩者的平衡,我覺得用超市的概念來經營最好。簡單來說,就是薄利多銷。

我想要打造一個薄利多銷的電腦產業,無論是硬件還是軟件,廠商肯定要有利潤,但是單品利潤不應該那麽高。

現在我投資了各種硬件配件,投資了軟件,投了PC廠商,就是要給消費者一個合理的價格。

而結果呢?我觸動了那些廠商們的利益,他們聯合起來,攻擊我,汙蔑我,說我破壞行業秩序?

保持高額的利潤,哪怕產品賣不出去,也不會降價銷售,這就是他們的秩序?

將電腦定義為高端電子產品,而不是普通的家用電器,這就是他們的秩序?

有人降價,讓利給消費者,就是違反秩序?

如果這些是他們所謂的行業秩序,那麽我要說,我投資的企業,都不會遵守這些“秩序”!

他們將秩序弄成一道枷鎖,想要鎖住其他企業,鎖住利潤,讓消費者跟著他們走,讓消費者蒙在鼓裏。

我就要打破這個枷鎖,打破秩序,重新建立起一個新的、合理的秩序!

很多人曾經將比爾·蓋茨當做榜樣,中途輟學,建立起了龐大的微軟帝國,但是如果當初沒有保羅·艾倫,就憑比爾·蓋茨,怎麽可能成功?

而且很多人或許不太清楚,比爾·蓋茨的母親,曾經是IBM的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的好友,他們在一起共事,她是一家洲際銀行的高管。

這才是為什麽比爾·蓋茨最初的軟件,為什麽能夠賣給IBM,為什麽當初微軟的DOS能夠得到IBM的推廣,並在IBM的幫助下,成為行業標準。

上學與做生意,本身並不沖突。我完成了我的學業,所以今天我能夠在財富上,超越比爾·蓋茨。

那些將輟學作為金科玉律,認為世界不等人的人,都是被這個故事做蒙蔽了。我不否認比爾·蓋茨優秀,但是同樣不要忘了,當初跟他一起創業的保羅·艾倫和史蒂夫·鮑爾默,沒有他們的付出,沒有比爾母親的幫助,就不會有微軟的今天。

我要說的是,比爾·蓋茨不是一個好的榜樣,我們的年輕人,可千萬不要學習,除非你的母親,也有著無與倫比的背景。

再說說英特而,一直以來都標榜自己的產品是世界最好的,但是在全世界數百家媒體的見證下,他們的產品完敗給了超威半導體。

我們應該清楚,大部分制式產品,產量越大,則成本就應該越低。但是英特而的產量明明比超威更高,性能跟超威相同,甚至還不如超威,可價格卻要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