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8章 高額索賠

AIWA跟美國唱片工業協會第一次對簿公堂結束,雙方都列舉出了一些證據,誰也無法說服誰,陪審團的人也無法做出裁決。

最終法官決定,延期再審,等待二次開庭。

柳生肇從法院出來,就被龜田正雄安排好的記者圍上了。

“柳生先生,請問你們是否承認侵犯了知識產權?”

“柳生先生,請問對於今天的庭審,你有什麽想說的?”

“柳生先生,聽說在庭審的時候,你只說了幾句話,是啞口無言嗎?”

……

記者們七嘴八舌的舉著話筒詢問,柳生肇站在台階上,微笑的看著那些記者,同時不屑的瞥了一眼在不遠處接受另一群記者采訪的那位。對於這些記者的問話,柳生肇內心早已有了答案。

“我來回答你們的問題好了。我們的產品,沒有侵犯知識產權。今天的庭審,我沒什麽想說的,清者自清。不是我啞口無言,而是對方列舉的那些所謂的證據,簡直是太可笑了,我怕我忍不住會在法庭上笑出聲,被法官認為我藐視法庭……”

而另一邊,唱片工業協會的代表也在接受記者采訪,他同樣侃侃而談,說著他們掌握了什麽證據,說著知識產權不容侵犯,說著柳生肇的代表律師如何的詭辯,歪曲事實。

第二天,美國各大報紙上,都刊登了這個新聞,並且一些電視台,也報道了這件事。至於網絡上,這件事被傳得更快。

按說一件案子,不會傳播的這麽快,美國每天有那麽多的案子發生,就算這是跨國控告,也不值得如此被重視。

這裏面,當然有龜田正雄找人做了推手。

在歐美法系,案件審理,是要以陪審團的裁決為主,陪審團一般按照相似案例進行投票裁決。他們認為,陪審團的成員是隨機抽取,來自各行各業,最能體現出法律的公平性。

但陪審團的意見,常常被媒體所左右,實在看不出來,公平在哪裏。

可以說,歐美法系中,有錢人的利益,最能得到保證。窮人連個律師都聘請不起,而有錢人,則能聘請一個龐大的律師團。

還能利用媒體,調動民意,影響陪審團的決定。

就算是有錢人敗訴了,也交得起保釋金,還能重新上訴。

而現在,就是雙方都找了媒體,都想以此來影響陪審團的判決。唱片工業協會,就是想要一筆賠償金,他們要求每銷售一台MP3,要給他們二十美元的分成,以此來抵消他們版權的損失。

這簡直就是搶劫一樣!

我買了一把魚竿,就要給你養魚池損失了?因為你懷疑用我們釣魚竿的人,到你的養魚池釣魚了,這他媽什麽道理!

而AIWA的律師團隊則表示,不但AIWA完全無罪,對於唱片工業協會的指控,他們認為是一種誹謗。不但要公開道歉,還要賠償AIWA的品牌、名譽和實際經濟損失。索賠金額,一個億美元!

當然,AIWA知道,一個億美元是肯定索賠不到的,AIWA的實際損失根本沒有,因為MP3的產品賣的更好了。

至於品牌和名譽,現在也沒人認為AIWA一定是錯了,更何況公開道歉,在美國這邊看來,就是一種很大的誠意了。

在美國這邊認為,只要你真心懺悔了,上帝都會原諒你,所以AIWA贏了的話,道歉可以得到,但想要這麽多的索賠,卻太難了,大公司之間爭鬥,民意不是那麽好操控的。

馮宇來美國的時候,就有人問他,你的信仰是什麽啊?該不會你們華夏人,都沒有信仰吧?

說的好像沒有信仰,就該下地獄一樣!

而且總是有人,想要拉著馮宇信教,說什麽萬能的主會保佑你的。

草,主要真是萬能的,那麽多犯罪的人,怎麽主不直接出手給滅了?你要說他們懺悔了,所以主原諒了他們,那麽我打你一頓,懺悔之後就沒事兒了嗎?

那還要法律幹什麽,要警察幹什麽?

懺悔後,原諒你是主的事兒,我可沒說就一定原諒你。而且道歉只是祈求對方原諒,不是說你道歉了,對方就必須原諒你。

馮宇告訴柳生肇,下次讓律師們繼續努力,爭取找出來一個可以索賠十個億美元的理由來。就是要把這件事炒大,讓所有人都知道。

十個億美元的索賠,這可比微軟的壟斷案索賠金額都要高!

到時候或許不需要龜田正雄找人做推手,這個新聞一樣會被那些媒體瘋狂報道的。

而那時候,AIWA公司的MP3一定會被不斷的提及,這會在潛意識裏,給那些看新聞的人灌輸一個品牌概念,似乎MP3就只有AIWA一家有。

而當他們對MP3產生興趣後,說不準什麽時候就打算購買了。到時候第一選擇,肯定是AIWA的。

……

“馮,那個AIWA公司是你的吧?怎麽著,還被告了,花錢請幾個好律師,趕緊打贏官司啊。”基裏連科關心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