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1章 雙雄

他們都遵守了馮宇的要求,馮宇自然也會給他們一點好處,否則沒有誰會再跟馮宇合作了,比如他們可以同時退出,那麽每家只要賠償四千萬美元,然後瘋狂起來的這些公司,也絕對不是好惹的,很有可能兩敗俱傷,最終被東芝、索尼他們撿了便宜。

“從下個月初開始,每台VCD的專利費用減半,並且以後每年降低五美元,直到專利費用為零。”馮宇大聲宣布道。

專利費用減半,每台也要二十五美元,而且還是能收五年的專利費。而其實用不了五年時間,三年左右,DVD的技術就已經成熟了,VCD就會成為過去式。

這個條件看似很好,但其實深究起來,根本沒卵用。可馮宇已經給出了專利費用減半,並且逐年降低的條件了,其他人還能說什麽?要求繼續降低?還是幹脆免費給他們使用?這種條件提出來,傻子才會答應呢。

如果他們真的提出來了,那就是他們沒有誠意了。

於是他們也只能默認了這個條件,不過日本那些公司還是不太滿意,又提出來一個條件,那就是VCD價格今年不能再降了,如果再降低,他們又將沒有任何利潤,甚至賠錢。

現在一台VCD,在降低了專利授權費之後,他們也只有二十美元左右的利潤,已經很低了。

這一點,馮宇也答應了,他也不想讓VCD的價格太低,那也會讓他少賺很多錢。而且暫時還需要這些人來推行DVD標準。再說也只是答應了他們今年價格不降,明年還是可以降低的嘛。

而且現在主推的是超級VCD,利潤是普通VCD的幾倍,銷量也不差,明年再推出超級VCD二代,普通VCD也就沒什麽搞頭了。

甚至真想打擊這些公司,可以讓超級VCD降價,一樣能讓他們吐血!

但現在,還不是時候,索尼他們不還在硬挺麽。

當DVD論壇開會,吸收了三十多家世界大型消費電子公司加入,並將總部定在華夏河肥之後,索尼他們慌了。

這個什麽DVD論壇的邀請函,他們為什麽沒有收到?在世界消費電子行業,他們實力也很強橫好不好?這他媽邀請函是哪個公司發出的?

總部在華夏河肥,這麽說發起者是風雨電子嘍?這麽一家排不上號的公司,就憑借兩項專利技術,就能成為發起者?那些大公司都是傻逼嗎,你們竟然都去了,還加入了這家公司?

他們再一看論壇成員公司名單,發現裏面竟然還有微軟和塔塔咨詢這樣的軟件巨頭,這他媽跟你們有什麽關系,你們混進去要幹什麽?

雖然他們很不想承認,但不得不說,那些公司聯合起來,成立了這個DVD論壇後,他們幾家公司,就很尷尬了。

本身DVD的刻錄標準就分為三大類,五種規範,其中DVD+R/RW是風雨電子提出的刻錄規範,DVD-R/RW是先鋒公司推出的規範,而東芝公司推出的規範則為DVD-RAM,其中RW均為理論規範,還沒有實際研究成功,而RAM最終會被ROM所取代。

其實AIWA公司還在研究DVD-Audio,既DVD音樂光驅,風雨電子還在研究DVD-Video,既DVD視頻光驅,但這些也都沒有成功,暫時無法推行。

可就是DVD+R、DVD-R、DVD-RAM三種規範,構成了現在刻錄標準的競爭。原本DVD+R處於劣勢,遵循該標準的公司最少,而遵循東芝公司RAM標準的公司最多。

但現在,一切都變了,DVD+R即將成為主流,那麽另外兩種標準,和衍生的規範,就很難推行下去了。

正好他們本身也已經聯合起來,為了對抗風雨電子他們。原本還是處於優勢的,但忽然優勢就倒轉了。

為今之計,只有他們雙方聯合,共同推行一種DVD刻錄標準,否則他們必將徹底失敗。

但現在問題又來了,究竟執行哪種標準呢?

雙方只是合作,但合作要平等才行,大家都是大公司,技術也都不錯,沒理由執行對方的標準,而放棄自己的標準吧?

於是東芝、索尼、先鋒、惠普等公司集合起來,想要商討出一個辦法,目的都是一樣,讓對方妥協。

他們的想法完全相同,現在是分開就必然失敗,合作則可以繼續對抗。看誰先扛不住讓步,誰就失敗了。

東芝跟索尼是合作的,而且索尼有很大的光盤生產線,且有索尼-哥倫比亞電影公司和時代-華納公司,東芝是時代-華納的股東。

而先鋒同樣有規模不小的光盤生產線,還有惠普公司支持,惠普公司在激光技術應用上面,是世界頂尖的。而且惠普還有電腦公司,同樣是世界頂尖的電腦公司,對以後DVD光驅的發展,非常看重。

雙方展開了深度談判,但又都要追求速度。因為他們知道,他們越早的聯合,確定標準,就能越早的展開技術合作,對抗DVD論壇那些公司。

最終是惠普公司先做出了讓步,要求DVD光驅的技術,免費共享給他們公司後,轉向支持東芝公司,於是先鋒公司就坐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