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談新廠(第2/2頁)

都說這馮總翻臉比翻書快,今天他算是當面見識到了。剛才還笑眯眯的呢,這轉眼間就找他們兩家索賠。

不過合同上真有這一條嗎,當初怎麽沒注意呢?當初他們都被利潤迷紅了眼,哪兒注意這些細節了。論摳字眼兒的能力,他們遠不如馮宇。

“上頭下的命令?這麽說李廠長覺得上面的命令,比咱們簽署合同更加重要,也就是說命令淩駕於法律之上嘍?”馮宇開始上綱上線。

過年期間,新聞聯播上播放了總設計師的講話,說的是再次嚴打的事兒,但其中還有一句:任何人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

這句話李世友當然也知道,他雖然內心就是這麽認為的,行政命令比合同更重要,但表面上可不會這麽說。

“馮總,馮總,別生氣,大家坐下來好好商量商量,探討一個解決的辦法不行嗎?要不我出面,去林省的機械廠什麽的地方,找他們做代工,這樣不會耽誤我們的生產了吧?”

“對對對,找別的廠做代工,不會耽誤生產的。”侯海濤也附和道。

馮宇這才“勉為其難”地說道:“找別的廠做代工啊,這也不是不行。但不如我們自己建廠生產比較好。而且林省距離我們太近了,同樣距離我們出口的香港合作公司太遠,不如我們在廣東建立一家新工廠?”

這個時候,馮宇的狐狸尾巴終於露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