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請明星代言(下)(第2/2頁)

“劉小姐,你覺得在全國觀眾眼中,你跟朱時茂誰更紅?”馮宇沒說錢,反而先問了一個問題。

劉曉慶雖然剛剛拿過影後大獎,但還真不敢說比朱時茂更紅,朱時茂的《牧牛人》口碑比她的電影更好,更何況這兩年上春晚演小品,儼然成了壓軸演員,地位可見一斑。

“我還是略微比不上那二位。”劉曉慶說的也很有意思。

怎麽,你的意思是他倆要是一個人,你就不必朱時茂差?形象也是朱時茂的優勢之一,雖然劉曉慶非常漂亮,可有很多女人對她妒忌,轉而不喜歡她。但朱時茂在此時可是男女通殺的大眾偶像,只有喜愛,沒有妒忌。

“朱時茂同意代言八年,一年代言費十萬塊RMB,總共八十萬,我給劉小姐準備的合同一樣是八十萬,但合約期是十年。同樣的條款有包括影視跟平面廣告,每年必須出面配合宣傳一次,當然,每次我們也會包一個紅包給你……”

馮宇說了很多條款,劉曉慶仔細聽著,其中很多條款,她以前都沒聽過。但八十萬,馮宇說可以一次性付清,這點她聽得清清楚楚。八十萬啊,這可是八十萬,有了這八十萬,她就再也不用為生活發愁了。

這個廣告代言,她,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