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苟老板

“並不是嚇唬你,”樂瑤說,“根據《民法通則》第127條的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動物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飼養人或管理人利用動物故意傷害他人,或明知動物會傷人而放任不管,除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外,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您明知到養狗場兩只這麽大的狗跑丟成了野狗,卻不聞不問,這就是放任不管,咬傷了村民,你們必須要負責。”

樂瑤這話有理有據,連民法通則都出來了,比邵成龍的泛泛而談有力得多。苟夫人立即就動搖了。

“那兩只狗是自己跑出去的!”苟夫人辯解說。

“是你們養的。”樂瑤說,“你們是養狗場,對狗的殺傷力,兇猛程度應該很清楚,既然是看門狗,你們應該對狗進行過訓練,要是咬傷了人,總會和你們的訓練有關。”

“那你說怎麽辦?”苟夫人問。

“你們必須要把這兩只狗盡快抓回去。”樂瑤說。

“還有,放生兔子被你們狗吃了,也必須給個交代!”三叔公說。

“沒錯,給個交代!”

“一定要給交代!”

苟夫人惡狠狠地說:“交代個屁啊!”

“你知道阿龍是什麽人?”三叔公又說了一次,“他是我們邵家長房的長子嫡孫,現在住的房子是我們邵家的祖屋。祖屋舊了要重修,所以才要放生兔子祈福,你們的狗把兔子給咬死了!”

“好好,咬死了就咬死了,你們想怎麽樣?我把整個養狗場賠給你們好不好?這鬼東西我早就不想要了,全給你們好不好!”

這一招還是在威脅撤出,三叔公自然一點都不怕,“苟夫人,不要說這種氣話,你讓苟老板過來,我們商量一下究竟怎麽處理。我相信苟老板不是不講道理的人,一定能好好商量。”

“我都說他出去了!”苟夫人大叫。

邵成龍的耳朵又是一陣耳鳴,為了自家的聽力著想,他趕緊出來打圓場:“既然苟老板不在,那麽兔子的事情就先不說了,當務之急,是把那兩條狗抓回來。”

“抓個屁啊!”苟夫人說,“你看我們場裏還有幾個人,這麽大地方去抓兩只狗,怎麽抓!”

邵成龍一看,還真是沒看到幾個人,值班室裏面有兩個,辦公室裏面有三個,加上苟夫人,也就是六個,其中還有兩個是女的,能上陣的也就是四個。

“你們做養狗場,應該對狗的習性很了解吧。”邵成龍說。

“了解個屁!”苟夫人說,“這養狗場從辦起來就開始虧損,虧到現在虧了好幾十萬,哪裏還有錢請獸醫和訓狗員,留在這裏的都是飼養員罷了,獸醫兩個星期來一次,訓狗員一個月來一次。”

“趕快把苟老板叫回來吧。”邵成龍說,“還有獸醫和訓狗員,也一起叫進來,要不然狗咬傷了村民的話,誰也負責不了。”

“好吧。”苟夫人無奈,只好答應下來。

“大家先回家去吧。”邵成龍對村民們說,“這件事我會好好處理的,大家不用擔心。”

村民們又爬山又叫口號,還走了這麽長的路,早就累了,眼看暫時沒有什麽好處拿,紛紛答應下來,轉頭回家去了。養狗場裏面只剩下三叔公,邵成龍,樂瑤阿紫李思文還有苟夫人一幹人等。

“苟老板什麽時候能回來?”邵成龍問。

“很快就回來。”苟夫人嘆了口氣說,“你們進來喝茶。”

養狗場辦公室原來裝修得很好,不說豪華,至少精致。可是幾年下來沒有好好保養,已經失去了顏色,天花板角落處布滿了蜘蛛網,墻上的瓷磚崩角開裂,門上原來的鎖壞了,換了個掛鎖。

“最近養狗場生意不好嗎?”邵成龍問。

“不是最近,一直都不好。”苟夫人說,“我丈夫姓苟,就對狗特別感興趣,前幾年看到藏獒能賣錢,非要辦個養狗場養藏獒,誰勸也不聽。花了好幾十萬,又是找地方又是建高標準養狗場又是找金牌訓狗員又是上高原買原生態純種藏獒。結果呢,養狗場剛弄好,藏獒市場就崩了,根本買人買。”

本來藏獒就是炒起來的,這種狗又笨又兇一根筋,又不耐熱,很不好養,在高原上放羊看家很適合,跑到平原來,除了樣子兇猛可以裝逼之外,可以說一無是處,壓根不適合家裏養來做寵物。

紅火了幾年,其實是擊鼓傳花的資本遊戲,就看哪個傻子接最後一棒。苟老板做了這個傻子,被坑慘了。

“原來養的是藏獒啊。”邵成龍說,“難怪這麽兇,不過我看那兩條看門狗不像是藏獒啊。”

“那兩條是雜交的,我們現在也不養藏獒了。”苟夫人說,“藏獒太兇了,吃的又多,還會咬飼養員,去年就全部處理掉了,能賣的賣,賣不掉的送人,沒人要的送去狗肉館。我們現在養的是金毛,泰迪,德牧,這些狗又聰明又懂事,比藏獒好多了,養的人也多,好歹能賣出去收回點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