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法律問題

現在邵成龍的生意就是賣山韭菜給石總,雖然獲利豐厚,一天收入上萬,可是品種單一,風險很大。要對邵成龍的生意有好處,那就是有人以更高的價格買了山韭菜,豈不是會搶石總的生意?

不過這事明天再說吧,現在也問不出什麽來,反正對邵成龍沒什麽壞處。邵成龍和石總告別之後,開著車找了個網吧,登上自己的QQ郵箱,上面果然有石總發過來的合同。

下來一看,這合同寫得真是很寬泛,根本沒有操作性,就是說邵成龍把采到的山韭菜全部賣給荷城農產,荷城農產負責給山韭菜定級別和價錢,要是邵成龍對級別或者價錢不滿,那麽就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這等於什麽都沒說,連君子協定都算不上。首先什麽叫做全部?然後什麽叫做友好協商?邵成龍就是不想賣給他們,那又會怎麽樣?法律上來說這份東西是什麽用都沒有的。

不過邵成龍好歹也在公司裏面做過,知道很多時候事情並不是看上去那樣。最粗暴那種,在地方上有勢力的人,可以直接拿著這份合同強買強賣,他們說什麽價錢,邵成龍就只能收這個錢。就算去公安局或者法院都沒用,人家不予立案。

就算勢力沒那麽大的,公安局法院沒有被完全搞定,那也不是就安全了。要是沒有這份合同,荷城農產平白無故逼著邵成龍低價賣山韭菜,那就是強買強賣,把邵成龍打傷了,那就是人身傷害。

可是有了這麽一份合同,逼著邵成龍低價賣山韭菜,卻是經濟糾紛,公安局法院只會給調解,絕不會輕易抓人。再捏造一些證據,法院要一一調查清楚,都不知道要調查到什麽時候。

萬一輸掉官司,那就什麽都不用說,就算贏了,時間精力都耽誤了,還不一定能拿到多少賠償。

所以這份東西,邵成龍是絕對不會簽的,就算他自己成立了合作社或者公司也不會簽。玩弄法律的方法多得是,邵成龍處於弱勢地位,才不會給人這種機會。

石總還說要改一些條目,誰知道他都要改什麽,裏面又有什麽陷阱,到時候得想法子推掉才行。他想了想,找到一個老同學的QQ,發了信息過去問:“喂?樂瑤,在不在啊?”

“你誰啊?”樂瑤問。

“我是邵成龍啊。”他說。

“邵成龍?”樂瑤一時沒想起來。

“以前坐在你後面給你貼過紙條那個。”邵成龍說。

“哦!原來是你!”樂瑤終於想起來了,“你這家夥,都中學了還幹這麽幼稚的事!”

“那是初中!還是初一呢,其實和小學生也沒什麽區別。”邵成龍說,其實他和樂瑤也不算很熟,不過沒法子,誰叫他只認識這麽一個學法律的同學呢。

邵成龍學習一向不錯,初中考入了個好學校,管理很正規,同學們感情也不錯,還建了QQ群做同學錄,要不然邵成龍也不會知道樂瑤去做了律師。

不過那時候邵成龍正處在非常敏感的時期,對自己農村戶口家庭貧困十分自卑,對同學老師都憋足了氣,想要拿到全校第一把其他人的嘴都給堵上。

可是在一個好學校,全校第一哪有這麽好拿,全班第一都很危險,樂瑤就是其中一個和他搶第一的。大考小考,邵成龍總是輸多贏少,有時候氣不過,就搞惡作劇,在人家背後貼紙條就是其中之一。

很快邵成龍就發覺自己這麽做太幼稚了,還是把成績提上去才是王道。可是再怎麽努力,他也沒法子長久占據第一名的寶座——邵成龍努力,其他人也在努力呢。

到了高中,邵成龍倒是經常拿年級第一,他不是城市戶口,雖然分數很高,沒能上到最好的那幾家高中。後來到了大學,那就不用說了,他的成績很好,也只是很好而已,不讀研究生,本科的成績高低根本沒什麽意義,只要及格就行。

“哼哼,你這家夥,同學會也不來,平時也不說話,忽然找我有什麽事?”樂瑤問。

邵成龍把文件發了過去,“能幫我看看嗎?”他生怕樂瑤誤會,急忙加了一句,“給錢的,平時你怎麽收費就怎麽收費。”

“我平時一個小時收五百塊。”樂瑤說。

邵成龍趕緊發了兩個紅包過去,本來想發兩百五,忽然想起這數字不太好,有些人會覺得這個數字罵人。其實荷城本地是沒這個說法的,邵成龍趕緊改成兩百塊。

“還差一百呢。”樂瑤說。

“網絡問題。”邵成龍說著又發了一個兩百塊的紅包過去。

“我靠,你現在做什麽啊?發財了?”樂瑤問。

“做點小生意。”邵成龍說,合同上都寫著呢,瞞不了。

“做什麽生意啊?”樂瑤接受文件,“你賣山韭菜?我都不明白這玩意有什麽好吃的,還賣這麽貴。你說三四月的時候吃還好一點,現在都六月了,過季了還吃,那不是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