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職業殺手(第2/3頁)

“原本就在地下室裏嗎?”熊警官若有所思,突然看向藍牧,忍不住說道:“藍先生,你進過地下室嗎?”

藍牧搖搖頭道:“沒有。”

這當然不能承認,不然根本沒法解釋,畢竟警方已經知道兇手是從地下室開始整場殺戮的。

黃盛和另外一個盜獵者的屍體就是在地下室裏發現的。

只要藍牧不承認,警方沒有證據,就算心理上有些懷疑自己也沒用,他們根本不可能推理的出整個案件的真相。

畢竟終結這群人的是白毛獅子,別說他什麽都沒留下,就算留下了什麽關於兇手的痕跡,也不是他本人的,而是一個怪物的。

“這位是誰?”範局長這才注意到現場有外人在。

熊警官急忙介紹了藍牧,範局長得知是記者同時也是盜獵案的證人後,立刻說道:“熊暉,盜獵者的案子趕緊先結了。送藍先生回局裏指認一下。”

熊暉一聽就懂,這是不要藍牧這個外人在現場了,畢竟他記者的身份有些敏感。

而且盜獵者的案子的確該盡快結案,現在最大的事情,就是新發生的特大兇殺案。

領導發話,熊暉趕緊帶藍牧離開現場,藍牧也不多事,他自己巴不得趕緊讓這次的事情快速了結。

藍牧被帶到市局,指認了被抓的四個盜獵者後,接下來就進入到繁瑣的程序中,在證詞上簽字後,近期他可以隨便去哪了,不過要保持電話暢通,因為警方隨時要找到他,並且未來他還將要回到輔州出庭作證。

麻煩歸麻煩,但這些他是避不開的。

當他走出警局後,已經是晚上八點,晚飯是熊暉請的。

並且因為藍牧的特殊情況,熊暉甚至為他安排好了住宿和回魔都的車票,不過到時候回來出庭的車票,就是他自己掏了。

住進了招待所後,藍牧把門反鎖,手機充上電,稍微檢查了一下房間,並沒有問題。

藍牧松了口氣,看來警方還沒有懷疑過他。

雖然他沒有絕對證據表明自己不在案發現場,但很顯然,誰也不認為,他就是那個一人之力解決十二個人的兇手。

他是故意不處理現場的,首先時間並不允許,他必須在最快的時間在顯眼的地方打電話給熊暉,這樣才能稍微證明他在案發前就逃出來了。

其次現場暴露的信息越多,也就越把身為人類的藍牧的嫌疑排除掉了。

因為實際作案的,是白毛獅子。

變身白毛獅子的他,只要想,連腳印都不會留下。

藍牧只是個記者,又不是職業殺手,就算熊暉稍微懷疑到他,恐怕也會立刻否定吧?

“這個案子估計會成為懸案,應該不會有後續的麻煩了。”

藍牧爽快地洗了個澡,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心中高懸的石頭終於落下來,一心想著趕緊回魔都了。

不過在睡覺前,他還有一件事沒有弄清楚,實在是自己的能力不好好研究一番,睡不著覺。

一邊想著,他一念之間就變身為白毛獅子,虛弱感和疼痛降臨。

白毛獅子一共中了兩槍,都是老獵手所為,無論人類形態過了多久,一旦變回白獅,傷口還是處於變回人類前的樣子。

與之相反,人類形態不管受了多重的傷,一旦變身白毛獅子,等到再變回來,傷就好了。

想來想去,只能猜測變身時,融入體內的白色小球會提供變身的能量,而這股能量能夠修復脆弱的人類身軀,至於更加強大的白毛獅子,因為太過強大,所以該能量不與修復。

不過也不是完全無視,白毛獅子本身也有著極強的自愈能力,傷口早就第一時間自己止血了,保持變身狀態躺一會,大概一小時左右,傷口就基本愈合。

反復試驗後,他也確定,自己隨時隨地都可以變身白毛獅子。

不過這就產生了一個疑點,當初在藩籬山,他變身了足足七天,其中不知道多少次心想著變回人類,為何當時不能變回來?要一直到七天後自動變回來?

最後想來想去,藍牧只能無奈的歸結於變身的副作用,初變身強制維持七天才能徹底掌握這種變身能力。

“天生追獵者,這種變身能力也算是超能力了吧?”

“不過,有毛用呢?除了在危急時刻,救自己一命,好像並沒有什麽大用處啊!”

“人活一世哪有那麽多打打殺殺的危急關頭。”

藍牧撓撓腦袋,想來想去,這個能力恐怕也只是讓自己永遠不會生病,受了傷也能立刻修復而已。

對於超能力這回事,藍牧心思其實挺淡的,尤其是這種雞肋的超能力。

他已經決定,變身為白毛獅子這種事情,不到必要時刻,絕不輕易變身。

不然若是變身的時候被人看到了,恐怕他的生活將徹底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