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約法三章(第3/3頁)

會長臉上沒有任何表情,也不知道他是否看破了曲會長的意圖,不過他權衡利弊後,開口說道:“既然總局已經進行了批示,那麽我們就要認真的去貫徹執行。所以我建議,先按照總局領導的指示去做,同意張冠組建經紀人團隊來負責他個人的商業價值的開發,將這作為我們管理運動員方面的一項試點,但是絕不能影響正常的訓練和比賽的成績,也不能造成負面的影響。”

“同時我們要先約法三章,一旦張冠因為參加商業活動影響了正常訓練,影響了比賽成績,或者造成了負面的影響,就要命令他解散經紀人團隊,由我們中心來負責他的商業價值的開發!”

洛主任點了點頭,率先表示同意,運動員商業價值運營方面,他也沒有什麽經驗,算是摸著石頭過河,所以他更在意的是“試點性”。

而曲會長也表示同意。這所謂的“約法三章”其實並不明確,什麽叫“影響正常訓練”?什麽叫“影響比賽成績”?什麽叫“造成負面影響”?今天訓練五個小時,明天訓練四個半小時,這叫不叫影響訓練?這次比賽你打破了世界紀錄,下次比賽只拿了個冠軍沒能破世界紀錄,這算不算影響比賽成績?這一切這完全沒有明確的界定。在曲會長看來,最終解釋權和決策權還是在田協手裏,只要協會願意,可是隨便找個借口命令張冠解散了經紀人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