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票房分賬(第2/2頁)

不過,福克斯探照燈發過來的報表上面,已經有了清晰的分成比例。

從斯坦頓工作室與福克斯探照燈簽訂發行合約後的宣傳期開始,福克斯探照燈總計先後投入了550萬美元的宣傳營銷費用,另外還有50多萬美元用於像倉儲費、運輸費、人工費、公關費和保險費用等一些繁雜的小支出。

按照雙方間的合約,這些費用都會計算在福克斯探照燈百分之二十五的北美票房額發行抽成裏面,斯坦頓工作室並不需要另行支付,他們也無需再從影院的票房裏面另外扣除。

也就是說福克斯探照燈需要從3050萬美元裏面截留6189萬美元的百分之二十五,也就是1550萬美元左右。

剩余的1500萬美元也不是完全屬於斯坦頓工作室所有。

雙方的發行合同中有一項補充條款,《電鋸驚魂》的所有拷貝由福克斯探照燈聯系沖印,費用也由福克斯探照燈暫行墊付,最後從北美票房分成中扣除。

福克斯探照燈采取了保守的發行策略,最開始只有三十幾個拷貝,直到《電鋸驚魂》顯示出足夠的市場潛力才開始大規模沖印,最後的沖印拷貝數字高達2560個。

這份報表上面,特地附加了一份膠片沖印廠的財務說明,因為與福克斯探照燈長期合作以及大規模沖印拷貝的關系,單個拷貝的沖印價格並沒有墨菲預估的3000美元這麽高,沖印廠給出的單價是2450美元,基本是業內大規模沖印的平均水準。

如此一來,拷貝方面的支出高達627萬美元,福克斯探照燈需要再從1500萬美元裏面扣除這筆款項。

這樣的話,斯坦頓工作室能得到的北美票房分成在870萬美元左右。

但這不是真正的收入數字。

得到福克斯探照燈的財務報表後,斯坦頓工作室這邊也做了一份支出預算。

這870萬美元,還有相當一部分要用於各種費用的支出。

雖然墨菲的零片酬讓比爾·羅西斯拿不到經紀人抽成,但他沒有怨言,當初為這部影片的籌備和發行積極奔走,一方面是因為看好墨菲的前途,另一方面則是由於他能拿到一定的票房抽成。

這個數字不算高,卻足以抵得上他在CAA年收入的3倍。

比爾·羅西斯能拿走25萬美元。

從付出和回報的角度看,他也值得墨菲付出這筆錢。

另一方面,《電鋸驚魂》在編劇工會、導演工會和演員工會都有備案,屬於工會項目,在享受工會庇護的同時,也需要向工會繳納一定的資金,按照好萊塢的慣例,這部分資金大部分都是在影片獲得實際收入後繳納。

所謂工會備案和保護,對《電鋸驚魂》這種小項目來說更像是例行公事,工會根本不會過多關注,發揮的作用實際上也無從談起。

但墨菲不打算賴賬,好萊塢早就形成了成熟的遊戲規則,在擁有一定的實力前,最好還是遵循這些遊戲規則。

畢竟他現在是個導演,不是監獄裏面的囚徒,更不是自由記者。

費用支出不止是這些,墨菲雇傭的菲力·拉舍爾、大衛·羅比、海倫娜和詹姆斯·弗蘭科等人都是各自所在工會的成員,在1988年編劇大罷工之後,幾大職業工會為旗下的成員們爭取到了參與影片收入分成的權利。

雖然分成比例很低,但不想麻煩纏身的話,這部分錢是必須要支付的。

《電鋸驚魂》制作中,墨菲雇傭的基本都是些沒有太多資歷的人,需要跟他們共享的紅利並不多,在好萊塢很多A級大制作中,如果制作團隊實力足夠的話,往往能與制作發行公司分享一半的利潤。

這也是很多好萊塢公司用出一些見不得光的手段的原因之一,任何公司都不想看到自己的成本被無限堆高,然後利潤空間被壓縮到很小。

再加上其他的一些小支出,在福克斯探照燈款項支付到位後,不算那復雜無比、墨菲到現在也很難徹底搞明白的公司稅費的話,斯坦頓工作室北美票房實際進賬在800萬美元左右。

相比6189萬美元的北美票房,這一數字好像很不起眼,但票房這塊蛋糕遠不是制作方獨自分享,而且80萬美元的投資換來800萬美元的北美票房進賬,十倍的投資回報比在電影業中絕對是驚人的存在。

何況,這只是北美票房,後面還有電視版權、錄像帶和海外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