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天後的價碼(第3/4頁)

“行,有你這句話我就知足了。”

“你別光顧著你知足,你也得讓我知足啊。”

“你怎麽才算知足啊?”林在山皺眉微笑,問李孝妮。

“那首《至少還有你》,你千萬不要賣給別人,也不要給你自己公司的歌手唱。那首歌屬於我。我要定了。——幹脆這樣吧,你現在就把那首歌賣給我吧。直接給我開個買斷價,我以我個人的名義買下來。”

“你不用這麽著急吧?不是明年8月份才發專輯嗎?”

“我現在買下來我心裏踏實。”

李孝妮這麽著急,不光是想買歌,更重要的目的,是想給林在山補充點資金。看林在山要辦公司,手頭肯定緊,要不他也不會住的那麽寒酸。

李孝妮又講:“我不止想買你這一首歌,我想從你這訂一批歌。我最近聽過你不少歌了,你給彩蝶拿過去的幾首歌我差不多都聽了,包括你在藝術節上唱的歌,還有剛剛鴿子給我放的,你的很多歌我都很喜歡,甚至每一首我都喜歡。我很欣賞你沉澱了這麽久之後迸發出來的創作能力,我想跟你買歌,也想跟你學習創作。”

也難怪李孝妮每一首歌都喜歡,林在山搬過來的都是異世的經典,是異世音樂人經過時間和市場檢驗過的菁華創作。

對於李孝妮這種熱愛音樂,並努力追求職業提高的專業人士來說,她怎麽可能不喜歡呢?

林在山沒想到李孝妮這個以舞見長的大天後,對創作的熱情有這麽高。

單就創作領域來講,他能指教李孝妮的東西並不多。

他自己的創作經驗並沒有太豐富。

他只是搬歌很厲害,讓他自己寫歌,還不一定有李孝妮寫的好呢。

要知道,這大天後寫的《背影》,可是拿過年度的十大金曲獎的,相當見功力。

那樣的歌,林在山自問自己寫不出來。

但畢竟有著學院派的紮實功底,又有一整個世界的音樂財富,林在山應該還是能教李孝妮一些東西的。

這時便講:“未來有機會了,咱們互相切磋吧,別說誰跟誰學習。你想跟我學習創作,我還想跟你學習創作呢。”

“哥哥,你是在故意打我臉嗎?你知道我的弱項是創作,你跟我學什麽啊?咱們還是說點正經的吧。”

李孝妮拾回正題:“未來我的歌路會逐漸轉型,往純演唱的方向來轉,你知道我的嗓子是什麽樣的,也知道我的唱功有什麽特點,我希望你能量身幫我打造一批歌。這些歌未來有可能我用得上,也有可能用不上。我要用不上的話,你還可以再賣給別人,但我希望我能先從這批歌裏選歌。我要這批歌的首選權,或者說買斷權也行,反正我要買。”

林在山會意的點點頭,表示可以給李孝妮寫。賣歌這種事,他肯定願意幹。這是他來錢最快的方法。

李孝妮又主動講:“讓你開價你肯定不給我開,幹脆我說一個打包價好了,我說出來你就別跟我爭了,咱們倆之間討價還價沒意思,我說多少錢就是多少錢,怎麽樣?”

林在山聽出來了,李孝妮這是要給他送錢。

在這個圈子裏,沒有人像李孝妮這麽買歌的,還打包價?

人家要跟你訂一批歌可以,之後你投稿,人家看上哪首了就買哪首,到時候再商議價格。看不上就算了。

這個圈子現在是買方市場為主。除非你是李宗恒那樣的超級大神,才有可能是賣方市場。

天後的這份心,讓林在山著實感動。

他這要給人家撅了,就太折人家的面子了,也有失體統。

再者說了,他現在真的很需要錢。Beyond唱片公司剛投出去大幾十萬,未來裝修、購置新的辦公用品、雇人什麽的又要投錢,現在很需要新的血液補充。

收了李孝妮這一筆,他未來十倍百倍的再還給李孝妮好了。

“你別給我開價了,你要這麽想從我這兒訂歌,那就按我的規矩來吧。”

林在山怕李孝妮給他開一個高到離譜的價格,那樣他再討價還價,就太沒意思了,幹脆還是他開吧。

“我可以按你的規矩,但你必須收錢,你要白給我寫,我拿著心裏不踏實。”

“我不會白給你寫的,你現在這麽有錢了,我當然要宰你一刀了。”

林在山隨即講了提案和規矩:“未來三年,我會幫你量身打造100首歌,你也可以找我訂制需要哪種風格、哪種類型、哪種主題的歌,反正我給你寫100首出來,這裏面你願意唱幾首唱幾首。怎麽制作怎麽發行都是你們國娛的事,我不攙和。你用不到的歌,最後我要全收回來,再另作處理。至於價格,一首歌就按1000塊錢算吧。100首歌,10萬,一口價。你要覺得可以,咱們就合作,你要覺得不合適,那咱們未來再找別的機會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