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隱性收益

“據我了解,現在圈子裏一首全版權的歌,頂天也就賣三五萬塊錢,這還是成名大師的價格。”

“對,李宗恒差不多就是這個價——5萬。咱們要和張總談好了,我覺著也能把你這首歌賣到5萬!”

劉萌萌興奮的介紹:“張佳樂超級有錢的,我看去年的報道,他身價有5個多億!5萬塊錢對他來說就像5毛錢一樣,沒準他一高興,能給咱們拍10萬呢!”

“你想的可真美,你當人家是傻子啊,給你拍10萬?”林在山評價說:“張佳樂可不是那種大手大腳花錢的人,我看他抽的煙都是三四十一包的,並不奢侈。就我和他的接觸來看,他這人看似憨厚樸實,但其實是一個非常精明的人。在這樣的人面前你叫5萬10萬的價碼,簡直是在自取其辱。你別忘了,他可是做搜索引擎的,最懂得搜索情報資源,他就算不了解咱們這個圈子的行情,稍微一搜,也就什麽都知道了。”

“不怕他知道,關鍵是他喜歡啊!”

“喜歡歸喜歡,但在商言商,他不能因為喜歡就瞎掏錢吧?”

“那您的意思是,給他開多少啊?”

“客觀上講,憑我現在的身份,有人花5000塊錢買這首歌的全版權,就算很給面子了。”

“5000?太少了吧!”

“張佳樂那麽精明一個人,他最多也就給這首歌開到兩三萬的價碼,這算是給足咱們面子了。”

“兩三萬也行了,談好了我覺著還是能談到五萬!”

“我現在有這麽個想法,你幫著分析分析,看看有沒有可行性。”

“您說。”

“把這首歌賣兩三萬塊錢,甚至五萬塊錢給張佳樂,我覺得意義都不大,這樣還會讓人家覺得咱們很小家子氣——逮著便宜就要占。”

“話不能這麽說啊,大叔,這歌是你寫的,他要買,你付出勞動了,他付出Money做交易,這是你情我願的事,怎麽能算逮著便宜就占呢?”

“這首歌是我做的沒錯,但問題是,我是從人家老腔那兒得來的靈感做的這首歌,裏面有很多旋律和唱詞都是人家老腔原有的。要真論起來,這應該算是我和張總一起創作的作品。”

“那您到底想開多少啊?”

“開一塊吧。”

“多少?!”

嚇了一跳,劉萌萌差點沒踩了刹車!不可思議的扭過俏臉蛋來,問林在山。

林在山豎起一根手指:“一塊,中華元。”

“您在跟我開玩笑嗎?一塊錢連跟冰棍都買不了!您要賣首歌?”

“這只是一個象征性的價格。我是想借著這個機會和張佳樂交個朋友,看看以後有沒有機會能和他更多的合作。”

“這個……”劉萌萌顰眉講說:“我覺得您還是再想想吧。”

“嗯,我會再想想的。這事我是這麽考慮的——張佳樂還不知道我是誰,我是想讓你去和他說我是誰,看看他的反應,他對我這種出身的人會不會很抵觸。如果他很抵觸,你就給他開個高價,咱們就做這一錘子買賣,不想以後了。”

“我懂您的意思。”

“你和他說的時候,多往好的方面誇誇我。告訴他,現在的我已經不是曾經的我了。”

“我知道,我會把您現在的情況都和他講的。”

“如果他覺得咱們不錯,值得在音樂領域多交流,那你就給他開一塊錢的友情價。”

“一塊,太少了吧。”

劉萌萌怎麽想都覺得這個價碼太委屈了。

“一塊是少,但若能和張佳樂這樣的人交上朋友,往遠了說,以後再有和合作的機會,那帶來的隱形收益,都是無可估量的。你和他交流時,可以跟他提一下,我有能力幫他多做幾首老腔和搖滾結合的歌,如果他需要,未來大家可以多合作。”

林在山想起什麽,又講:“還有,我在參加《唱作人》這個節目你也和他說一下,我聽珍子講,未來有民俗創作的環節。如果在那個環節我寫一首和老腔結合的歌,在全國電視網上播出,將會對老腔起到很好的宣傳效果。”

“我也是有聽說,未來《唱作人》會有民俗創作環節。但您真要上老腔嗎?有很多民族風格的歌曲都值得一做呢。而且,到這個環節就不是您來決定要做那種風格的民俗音樂了,要抽簽的。”

“我知道,你先和他這麽說,先給他畫個小餅。溝通交流嘛,不能什麽都實打實的來啊,你跟人家實打實,人家不見得和你實打實啊。”

“我懂。”

“你現在還沒看明白這點嗎?如果我和老腔能更多的聯系在一起,就是和千裏搜索引擎更多的聯系在一起了。華陰老腔是張總的家族傳統曲藝,是他除了千裏搜索引擎外,最引以為傲的東西。如果老腔最為人接受的一些作品,是我林在山寫的,到時候人家在網上一搜林在山,全是負面新聞,這對老腔的形象也不會很好吧。所以我覺得吧,如果張佳樂真心願意和我合作,那以後用千裏搜索引擎搜我的名字,出來的第一條新聞肯定不會是我進監獄的新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