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短篇小說(第2/2頁)

哎,他們若是同意出版,想想全球幾億冊的銷量,那家出版社不要賺死。

算了,他們沒有眼光總有其他的出版社有眼光,隨後,黃一凡點開了第二封郵件。

戲劇性的是,第二封郵件也是拒絕。

怎麽會這樣?

黃一凡有一些抓狂,隨後,連續將7封郵件全部點開。

結果,7封郵件全部寫著的是拒絕出版。

甚至,有兩家出版社還給了《哈利玻特》戲虐式的點評:“雖然兒童文學不需要很強的筆力,但以您的筆力,還是回去多寫幾年日記再試著寫小說吧。”

另一家出版社則評價:“這是我看過最狗血的魔幻小說,就像這本小說的名字一樣,他是多麽的糟糕。”

坑。

這些出版社都吃錯藥了嗎?

有一些不敢相信,但最後黃一凡還是接受了事實。好像前世《哈利波特》的作者羅琳,據說在出版哈利波特之時,也是一波三折,在開始之初,連續遭受到了11家出版社的拒絕。雖然最終出版,但也是幾年之後的事情。

看來,還得研究一下美國出版市場。

雖然知道《哈利波特》很不錯,未來絕對可以狂賣,但問題是自己知道沒用,別人不知道。而且,有的時候文學這種東西很奇怪,你說他好,他就好,你說他不好,不好意思,他還真個不好,這也是為什麽梵高的畫作直到死後這才被發掘。

聰明的作家並不會總糾結於他人沒有眼光,寫作不僅需要天賦,更需要對市場的判斷。

譬如,在寫小說之前先了解一下美國的出版市場。

想罷,黃一凡開始在網上查找起美國出版市場的資料。

幾個小時之後,黃一凡對於美國出版市場有了一定的了解。

原來,美國出版比較看重一個作者的名氣,大凡沒有名氣的作者若要出版,一般都會找到一位知名的作者幫他推薦,比如,讓這位知名作者給自己的作品寫序。所以,一般不知名的作者將稿子投給出版社,十之八九會被拒絕。除非,你的作品非常的經典。

哈利波特經不經典,當然經典,但是,經典是相對的。哈利波特雖然是一部魔幻作品,但其實也是一部兒童文學,或者是未成年文學。以成年人的眼光來看,哈利波特事實上並不怎麽樣。

此外,美國兒童文學一般只流行短篇,4萬字就已經是很長的兒童作品了。超過這個字數,一般的兒童沒有這個興趣閱讀,也沒有這個耐心閱讀。很顯然,哈利波特不只是長篇,他還是超長篇。如果整個全集加起來的話,那可是幾百萬字。

有兒童願意讀幾百萬字的兒童文學嗎?

或許你會說有,但出版社可不會相信。

顯然,如果要打開出版市場,那麽,第一步,必需讓自己先有一定的名氣。

而如何得到名氣?

短篇小說,便是最快讓作家達到名氣的方向。

美國作家成神標準指南如是寫著。

短篇小說嗎?

既然如此,那我就先抄一篇……不對,先寫一篇短篇了。

境界上升的感覺很不錯,哪怕此前黃一凡覺得抄有一些不好意思,但現在,卻是變得沒有一絲感覺。自己是在抄麽?不,來到這個世界,這就是自己寫的。未來,我想,這個世界將在不久之後誕生一位史上最具有批判主義的傳奇作家。

想罷,黃一凡在文档上面,寫下了幾個字——《欽差大臣》。

前世著名作家“果戈裏”的代表作。